1、人民调解五项制度 人民调解五项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社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纠纷集体讨论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1、人民调解组织应加强对街道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那么。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3、培训工作由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负责实施。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情况作为人民调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社情民意分析制度1、每月20日召开一次社情民意分析会;2
2、、社情民意分析会由全体调委会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村社干部参加;3、社情民意分析会内容:剖析当前社情、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分析不稳定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4、如有特殊情况发生,随时召开社情民意分析会,并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单位报告。重大纠纷集体讨论制度1、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集体讨论研究,由调委会主任主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2、纠纷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如果对纠纷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应及时向上级人民调解委员通报请示。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标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在化解社会各类矛盾中的
3、根底性作用,特制定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1、重大疑难纠纷是指:有可能出现的小规模冲突事件、群体性事件;情况紧急、问题比拟突出。容易激化成规模较大的械斗性冲突事件;已酿成较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跨地域或涉及两个以上村的矛盾纠纷;久调不决,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纠纷;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2、对经排查或其他方式发现在本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调解组织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坚决防止漏报、迟报。3、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对重大疑难纠纷
4、事先能知情,事头能控制,事中能妥善处理,事后能上报结果,增强重大疑难纠纷控制力。4、报告重大疑难纠纷应明确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事态开展趋势、调处结果、采取的应急措施、拟办意见等内容。5、对因工作人员瞒报、漏报、迟报重大疑难纠纷而酿成严重后果的,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档案管理制度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业务资料要分门别类,立卷归档,设专人保管,规定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方法;2、对受理的各类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协议的,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格式、内容及文字要标准;3、调解卷宗内容齐全,包括纠纷登记申请、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处理意见、各种证明材料及送达回证;4、调阅调解笔录,需由乡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并提交调阅人身份证、工作证方可进行;5、档案资料要齐全,目录、页号、封面填写清楚,便于查阅。6、调解文书、档案应一事一卷,装订成册,按年度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