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履行职责 积极践行荣辱观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表达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要求,抓住了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根本,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把促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当前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用教育引导荣辱观的树立。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的始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荣辱观,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领导干部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
2、益观,牢记宗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把荣辱观教育融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积极开展“树立荣辱观,倡导新风气主题教育活动,推动荣辱观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要采取警示教育、正面典型教育、知识竞赛以及歌曲传唱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使“八荣八耻教育入心入脑。要以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要把荣辱观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要树立先进,鞭策后进,及时表彰符合“八荣八耻标准和要求、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广泛群众根底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 二、用制度
3、标准荣辱观的要求。“八荣八耻既是做人的根本准那么,又是做事的根本标准。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将“荣之事、“耻之行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制度化。要结合党员干部不同的岗位特点和职业需要,制定符合“八荣八耻标准和要求的相关制度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纪律标准,把“八荣八耻融入其中,使党员干部做事、说话都要考虑荣辱,自觉养成以荣辱为取舍、以荣辱判定是非的习惯。要制定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行为的处分规定,保证“八荣八耻行为标准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践行荣辱观自省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审与自查,发现问题和缺乏,及时予以解决,形成自我纠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 三、用监督矫正偏离
4、荣辱观的现象。要对偏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行为早打招呼,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要定期开展以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把践行荣辱观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把践行荣辱观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荣辱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荣辱观的行为。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揭露有悖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让有德者荣耀,无德者耻辱。要关口前移,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分析研究党员干部践行荣辱观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四、用惩罚治理违
5、背荣辱观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治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等问题,保证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要讲究政策和策略,根据“八耻行为的危害程度,分别采取法律、纪律、经济、组织等手段,增强惩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认真剖析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行为的典型案例,找出发案的原因,采取措施,堵塞漏洞。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和制度,找准“八耻行为产生的规律,从源头上解决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行为的深层次问题。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