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队管理工作制度 1、巡防队员正常上班时间必需按时到岗并签到,一次不签到扣10元,一月三天不签到,自行辞退。 2、夜间巡逻20002100去各村用小喇叭提示村民留意防盗、防火及用电平安。 3、夜间巡逻23000300,必需着工作装,骑专用摩托车须戴必要的警用工具外出巡逻。 4、巡防队员工作场所及宿舍必需保持清洁卫生,整齐有序。 5、巡防队队员在岗人员必需在政府宿舍住宿。(夜间巡逻) 6、每日巡防队带队人员必需在当日巡防完毕回宿舍之时,具体记录巡防状况的工作记录并签名。 7、巡防队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气氛,团结合作,互助友爱。 8、巡防队车辆由各巡队队长负责调派,车辆的保养及维护由巡防队驾驶人员负责。 9、巡防队员必需听从巡防队长的工作支配,觉察问题或纠纷应准时上报。 10、如有巡防队员违反规定,觉察巡防时间内未到岗,罚款100元,一月三次未到岗,自行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