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体系建设意见二 为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根本制度。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定和开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22年以来,陆续出台了x、等一系列文件,对促进我省信用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发(202
2、223)17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根本原那么和工作措施,结合闽政(2022)2023号和闽政办(2023)3号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做好根底工作,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把这项工作作为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按照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进行督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尚未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设区市和省级单位,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省信用办和省监察厅要抓好催促检查。 二、加快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
3、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体系,提升企业信用效劳水平。健全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整合企业(包括企业法人、中介机构、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下同)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支持省政府特许经营的省企业征信机构及时对全省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上公开的企业信息进行征集,保证数据实时更新。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制定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理方法,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必须依法披露,并在监管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方法,逐步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完善中小企业融
4、资信用效劳体系,广泛利用征信机构的征信调查、信息征集、资信评级、催收欠款、咨询培训和研究报告等效劳,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改善财务结构,实现信用增级,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做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公信力,改善自身贷款条件,扩大融资规模。积极推广和使用企业信用产品,制定便利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和分类管理流程,建立适应我省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经营管理模式,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授信范围和监管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行我省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孵化效劳。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x银监局牵头,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行业协会信用
5、建设,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牵头制定行业的信用建设规划和行规行约,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行业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会员的老实守信行为进行表彰,对会员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失信惩戒。帮助会员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为会员提供信用信息效劳,使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此项工作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二)进一步标准中介效劳行为,提升中介效劳机构的社会信用度。扩大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覆盖面,当前要继续推进经济鉴证类和律师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同时要将劳动效劳、婚姻、知识产权效劳、技术效劳等行业也列入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范围。要抓好中介机构信用的根底建设工作,健全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
6、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实施方法,完善相关的失信惩戒和守信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检查工作,标准中介机构经营管理、营销活动和宣传推介行为,促进中介机构依法合规提供效劳。此项工作由省相关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三)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实施我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推进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逐步整合各相关部门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提高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扩大个人信用体系的覆盖面,实现依法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评估、披露、奖惩体系。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快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一)推进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各地各部
7、门要积极支持金融业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资源,加强信用建设和管理。信贷征信机构要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效劳。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系统,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加强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逐步健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此项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税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依托“金税系统建设,完善与提升纳税人各类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纳税人税收信用电子档案。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方法,建
8、立健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评价、管理和使用机制。积极运用省国税局、地税局集中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数据资源优势和第三方信息共享资源,加强税收信用产品的加工与处理,标准开展纳税信用评定,并通过分级、分类、属地管理方式,实施对a级信用等级的鼓励优惠,对b级信用等级的辅导宣传,对c级、d级重点监控和动态管理措施,促进纳税人增强税收信用意识。依法开展欠税公告,加大对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此项工作由省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三)完善工商合同守信管理体系。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守合
9、同重信用活动,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引入科学、标准、可操作性的考评机制,对企业的信用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负责。 (四)完善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依托“金质等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推进企业产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制定质量信用分类方法,构建质量信用信息网络,收集信用记录,评定质量信用类型,实施分类监管,建立质量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x、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按照x省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10、加快构建和完善我省食品平安信用体系的根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省食品平安水平迈上新台阶。此项工作由省食安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开展价格信用管理工作。开展价格诚信承诺单位信用管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价格诚信承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辅导工作,对于价格信用根底条件较好、综合实力较强但在价格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某些薄弱环节的单位,通过培训辅导加以完善。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认证工作,对申请企业的价格信用能力进行确认。此项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 (六)完善商务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加快“x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动我省商务领域信用记录电子化,定期发布信用信息,建立市场综合监管体系
11、和机制,并应用信用约束手段,实行商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能,制定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方法,健全对本行业管理对象信用分类监管的指标体系、分类标准、信用信息征集方法,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方法,以及奖惩的制度与措施。此项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八)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依法实现联合监管。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托省企业征信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依法逐步将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等部门各自拥有的本省信用管理数据库通过“数字x政务网进行相连,使政府各职能部门
12、采集的监管对象信用信息能够互联共享,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建立守信鼓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市场联防机制,制定实施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政策法规,提高公共效劳和市场监管水平。通过推行行政性、监管性、市场性、社会性、司法性等五类失信制裁联防机制,对失信主体依法进行负面信用记录公示、警告提示、限制信贷、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司法处分等惩戒。同时,要相应健全和完善守信鼓励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效劳、政府采
13、购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金融、商业和社会效劳机构给予简化手续、优惠待遇,引导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标准,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气氛。此项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根底工作 (一)切实推进信用法规建设。省各牵头责任部门应加快起草、推动出台有关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披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培育信用市场需求、信用效劳机构管理、信用效劳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网络管理、守信鼓励与失信惩戒等方面的规章和相关制度,并逐步上升为地方法规,使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结合我省出台的x省加快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工作意见,明确
14、培育信用需求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带头使用信用评级、评估报告等信用产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效劳开展管理工作。引导各类主体应用信用产品和效劳,扩大信用经济规模,降低交易风险。 (三)推动和标准信用效劳行业的开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开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效劳机构,鼓励信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扩大信用产品及效劳种类,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效劳需求。信用效劳行业要标准运作、适度竞争、限制垄断、优化效劳,切实提高自律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尽快出台我省信用效劳行业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方法,建立相关准入、管理、奖惩、退出机制。对不遵守行业规那么、自身不讲信用的信用效劳机构,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损失的,要清退出信用效劳行业,并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各级宣传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根底知识普及活动。积极组织好“公民道德宣传日、“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月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把“诚信兴商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引导各类主体重视自身信用程度的社会评价,努力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在全社会营造诚信荣耀,失信可耻的社会气氛。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