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开展生态养殖业意见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畜牧、水产业,在保障畜禽产品、水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资源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农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开展生态养殖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生态养殖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规模畜禽和水产养殖业快速开展,在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大量畜禽粪便、养殖污水的排放,给生态环境建设带来了巨大压力。大力开展生态养殖业,是克服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加快转变开展方式,提高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开展质量和效益的必然选择;是提高畜禽产品、水产
2、品品质,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平安,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畜牧业、水产养殖业与种植业、农村生态建设协调开展,有效保护资源环境,推进生态市建设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态养殖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又好又快开展。 二、科学确定畜牧、水产生态养殖业的开展目标 开展畜牧、水产生态养殖业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遵循生态经济学原理,优化畜牧、水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转变畜牧、水产业开展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开展模式、加强科学管理,开展适度规模畜牧、水产生态养殖,着力构建种养结合、资源循环
3、、养殖健康、节约高效的现代生态畜牧、水产业生产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畜禽、水产品的供给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环保,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生态xx建设作出新的奉献。 工作目标是。在202223年完成存栏2023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的根底上,扩大畜禽治理种类和范围,把水禽、蛋禽、肉鸡和湖羊规模养殖场列入治理方案。202223年前完成存栏50头以上生猪、4000羽以上水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抓好规模化温室龟鳖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的试点工作。2023年前完成存栏1万羽以上蛋禽、2万羽以上肉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对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羊场开展雨污分流及污水
4、集中发酵处理工作。完成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搬迁,创立25个省级现代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和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小区,95%以上规模养殖场实现农牧结合、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零排放,散养户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利用;完成罗氏沼虾育苗场和集中连片5万平方米以上温室龟鳖养殖小区污水处理重复使用设施建设,水产养殖污水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畜产品、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生态养殖业产值(包括蚕桑)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到达56%以上。 三、优化畜牧、水产养殖业布局和产业结构 (一)不断优化畜牧、水产业布局。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市建设的目标要求,
5、对“十一五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开展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按照生态环保的理念,进一步细化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区域划分和界限,并以此为依据,对畜禽、水产业进行合理布局。生猪生产要“开展规模养殖、控制养殖规模,东部平原养殖区要控制养殖总量,重点向西部山区半山区养殖区开展,保持生猪产业稳步开展。要加快开展湖羊、獭兔产业,大力开展优质特种家禽等,优化畜牧业结构,限制重污染畜种的开展;水产养殖业,要控制温室龟鳖、罗氏沼虾育苗、开放性水域网箱及珍珠养殖等重污染产业的开展,大力开展特种水产生态化养殖。着力培育20个畜牧、水产业强乡(镇)和一批畜牧、水产业强村,建成一批优质高产高效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 (
6、二)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要统筹规划,优先安排生态畜牧业用地,在适宜开展畜牧产业的地方,各级政府要做好规划并预留畜牧业开展用地。根据农牧结合、节约用地的原那么,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将规模生态养殖场(小区)用地列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对列入禁养区内限期搬迁的养殖场,各级政府要落实新的场址。 (三)积极开展生态规模养殖。要加快转变养殖方式,标准养殖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积极探索和推广各种生态养殖模式。要大力支持规模生态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对小规模养殖密集区,要加快向生态养殖小区开展。生态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要科学选址,
7、合理布局,完善设施,生态高效,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严格实行人畜别离,村庄与畜牧场分开。要大力开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开展新模式,对畜禽粪便超过周边承载量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尽量在异地配套相应承载利用能力的种植业基地,推动畜禽排泄物异地资源化利用。要大力开展生态水产养殖,加快老鱼塘改造、建设标准鱼塘的步伐,大力开展桑基鱼塘、果基鱼塘、菜基鱼塘等种养模式,着力改善水产养殖的生态环境。要大力推广水质综合控制技术、多种轮养模式和多品种、多食性、多层次的立体混养模式,不断拓展养殖空间,提高资源利用率、污染消纳力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对畜牧、水产养殖业的科学管理 (一)加快推进
8、养殖业排泄物治理。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制定规模畜禽养殖场和水产温室养殖场治理方案,大力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别离、生物净化和循环利用等多种治污形式,落实治理措施,分期分批推进治理。对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要制定搬迁或关闭的方案,限期完成搬迁或关闭,努力实现规模养殖场零排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二)实行养殖准入制度。坚持总量控制,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原那么,对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和水产苗种场、龟鳖温室养殖场等,应按照动物防疫、水产种苗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养殖准入制度。由建场者提出办场申请,当地乡镇政府同意,县区农业部门进行养殖环境条件审核,报县区经
9、济主管部门备案,凭备案通知书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经环保部门许可后,方可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向农业、环保部门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方可投入生产。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合格证、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和工程环评文件批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严禁占用根本农田新建罗氏沼虾育苗场和温室龟鳖养殖场;禁止在开放性水域新开展珍珠养殖,对已经养殖的要严格控制施肥投饵数量,并逐步退出养殖。 (三)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202223年底以后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实行污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新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和水产温室养殖场在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前方可
10、排放污物,排放的污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污物排放标准。对202223年底前建造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治理方案和要求,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四)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场,要按照国家公布的无公害畜产品与水产品养殖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进行科学饲养,提高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指导,实施畜禽、水产养殖档案和畜禽免疫标识制度,逐步建立畜禽、水产品从产地环境、投入品、饲养管理过程到市场销售的全程监控体系和质量可追溯体系,确保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平安。 (五)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工作。依法开展畜禽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畜产品质量检验工
11、作,理顺检疫检验体系,明确检疫检验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检疫检验程序标准操作。 (六)加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那么,加快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网络,对病死畜禽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坚决防止乱丢乱弃现象,切实保护周边环境。到202223年根本实现市本级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2023年实现全市主要畜禽养殖场和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目标。要建立业主为主、政府补助、社会支持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落实畜牧、水产生态养殖业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县、区人
12、民政府要将畜禽、水产业开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开展规划,制订相应的方案和整治方案,促进畜牧、水产业的持续健康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辖区内的组织、协调、落实、催促和检查工作。农业部门要抓好畜牧、水产业开展规划的修订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做好畜牧、水产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的考核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畜牧、水产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规模养殖场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的发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开展。 (二)加强社会气氛的营造。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生态畜牧、水产养殖业的重
13、要意义,宣传各地开展生态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新模式、新做法、新经验和先进典型,提高各级干部和广阔农民对开展生态养殖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开展生态健康养殖业,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气氛。 (三)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制定开展生态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市本级生态养殖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畜禽、水产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循环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开展,各县区要加强对生态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开展的资金扶持,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明确扶持对象和扶持标准。对禁养区内限期关闭或搬迁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因搬迁或关闭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浙政办发(
14、2023)12023号文件规定,由市、县区财政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对列入污染治理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省农业厅、财政厅规定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财政补助。对列入2023年前完成污染治理的规模养禽场、水产场按规模大小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财政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另行制定。要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对农牧结合紧密、示范效果明显的规模养殖场要给予表彰奖励。要大力扶持开展生产、使用有机肥,支持畜牧主产区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扶持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的开展。有条件的县区要制定出台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对生产、使用有机肥的单位给予财政补贴,引导鼓励种植基地、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使用商品有机肥,促进养殖业
15、与种植业、农村能源等相关产业协调开展。 (四)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要切实加强对规模养殖场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列入2023年前污染治理的规模养殖场要根据污染物治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那么,催促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并保证依法正常运行,实行达标排放。对已建温室龟鳖养殖小区要逐步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对不按要求进行治污设施建设或治污设施建成后不按规定运行,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的规模养殖场,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分。对违反规定在禁养区内新建的畜禽养殖场,要责令其及时撤除,不自行撤除的要强行撤除并依法予以处理。要切实加强根本农田保护,对擅自在根本农田保护区内新建温室龟鳖养殖场、罗氏沼虾育苗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