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文明科室(班组)考评及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大力加强文明细胞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科室(班组)活动,充分发挥文明科室(班组)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下简称“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对文明科室(班组)管理,不断提高文明科室(班组)的质量,使创建文明科室(班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根据达州市文明办关于有关文明单位考核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建文明科室(班组)必须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推动医院发展,构建和谐医院”这个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围绕实现医院优美环境、优良
2、秩序、优质服务,提高科室(班组)的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素质和医院文明程度,为医院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三条文明科室(班组)是一项综合性的荣誉,全院职工都应当积极参加创建文明科室(班组)活动,关心和扶持文明科室(班组)的成长,维护文明科室(班组)的荣誉。获得文明科室(班组)称号的科室(班组)应珍惜荣誉,继续创优争先,当好“三个”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第四条医院成立精神文明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办公室,负责医院文明科室创建工作的领导、督导、协调、考评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党支部(系统)成立精神文明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工作。 第二章文明科室(班组)的条件第五条文明科室(班组)是在
3、医院“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职工认可并经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考核、评选,医院党、政批准、命名的科室(班组)。第六条文明科室(班组)的基本条件1、组织领导好。科室(班子)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建立了一套有利于科室(班组)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并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2、工作业绩好。科室(班组)坚持以业务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知难而进,艰苦奋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位居前列。3、行业风气好。坚持以服务病员、奉献社会为宗旨,建立健全并严格
4、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科室(班组)内部管理严格有序,医德医风良好,服务态度热忱文明,服务技能熟练高效,服务设施完善周到,服务质量群众满意。4、创建效果好。认真按照省、市文明委和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医院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从职工到科室(班组)开展创建活动,内容丰富,载体多样,做到经常化、制度化。5、思想文化建设好。重视和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坚持开展健康、文明、有益的群众文体活动,移风易俗,扫除精神文化垃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6、综合治理好。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5、重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做到无环境污染、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丑恶现象。 第三章文明科室(班组)的评选和命名第七条凡是经济独立核算的科室或班组、各系统、各职能处室,均有资格参加文明科室(班组)的评选。第八条文明科室(班组)的级别分别为:文明科室(班组)、最佳文明科室(班组)。最佳文明科室(班组)必须连续两年获得文明科室(班组)的,且考核临床科室获得95分、后勤直属科室90分、机关职能科室85分以上的方能参选。上级组织要评选文明科室(班组)的,原则上从最佳文明科室(班组)中推荐。第九条文明科室(班组)的评选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6、,坚持日常考察与统一验收相结合,上级部门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部门考核与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第十条医院文明科室(班组)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一般为一年一届,超出有效期,所有科室(班组)均需重新申报。文明科室(班组)不受名额限制。第十一条医院文明科室(班组)实行申报制,申报程序是:1、向所在党支部(系统)的精神文明小组提出书面申请。2、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委托各党支部(系统)的精神文明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和初审,并按照医院文明科室(班组)的标准确定推荐对象。3、被确定推荐的科室(班组)填写文明科室(班组)推荐审批表,并附详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党支部(系统)精神文明小组汇总报医院精神文明
7、领导小组办公室。4、各科室(班组)在申报期间,要在科室(班组)内部广而告之,将创建目标、内容张榜公布,让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了解;同时公布医院文明办的电话,便于职工群众反映问题。张榜公布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5、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对申报文明科室(班组)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取消文明科室(班组)。第十二条 文明科室(班组)和最佳文明科室(班组)由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以医院党、政名义授匾(或证书)。 第四章文明科室(班组)的管理第十三条文明科室(班组)的日常管理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对命名的文明科室(班组)和最佳文明科室(班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委托所在系统文明
8、小组负责。系统文明小组定期向医院文明办汇报文明科室(班组)的创建活动情况。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第十四条医院文明办要建立和完善文明科室(班组)档案制度。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科室(班组)概况,创建规划,申报、审批表,有关创建活动记录,年度工作总结,各类奖惩记录,各类检查考核情况记录,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反映等。第十五条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建立经常性的文明科室(班组)考核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文明科室(班组)建设中的新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第十六条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和系统文明小组要加强对文明科室(班组)建设的指导,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宣传先进典型,交流经验,加强文明科室(班组)之间的横向联系
9、,推动创建文明科室(班组)活动深入发展。第十七条对文明科室(班组)的考核验收,在执行本办法第六条的基础上,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1、因科室班子不团结造成恶劣影响的;2、因科室工作人员打驾、骂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发生各种事故造成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重大经济损失的;4、因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及收受商业贿赂的;5、因乱收费、私收费,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早婚超生和计划外生育受到处罚的;7、因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章文明科室(班组)的奖惩第十八条对获得文明科室(班组)称号的科室,应本着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除授予荣誉称号、宣传表彰外,按科室(班组)的在职人数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除本办法第十七条不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外,凡当年有医疗事故和纠纷、或其它不良事件等情况,本科室(班组)又够标准被评上文明科室(班组)的,扣除当事人物质文明奖励,科室(班组)负责人减半奖励;经考核总分没有达到文明科室(班组)标准的,全科工作人员减半物质奖励。物质奖励标准由医院根据当年的经济效益确定。最佳文明科室(班组)奖励标准原则上略高于文明科室(班组)。第十九条文明科室(班组)工作水平下降或出现严重问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撤销文明科室(班组)称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