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德医风评价标准一、考评范围 医德考评的对象是本院工作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参照此标准进行考核。二、 考评的内容及标准(一)基础内容(80分)l、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王生池感人事迹。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院外院内一样,乡村城市一样)。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关心、体贴患者,做到“五心”(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
3、,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四个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合理收费)。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
4、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如一日清单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嫉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二)加分扣分内容1、加分项
5、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2分。 (2)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市级表彰的加3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4分。 (3)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加1分,科室获集体荣誉每人加2分。 (4)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1分;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加2分;省级先进工作者加3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4分。 (5)被评为县级劳模加1分;市级劳模加2分;省级劳模加3分。 (6)受到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加1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2分。 (7)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2分;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1分。 (8)检举他人有收受
6、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2分。 (9)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2分。 (10)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2分。 (11)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2分。 (12)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5分;填补本市空白的加10分;填补本省空白的加15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20分。 (13)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2、扣分项目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扣8分
7、;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10分。 (2)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 (3)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3分。 (4)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5分。 (5)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5分;发生严重差错属事故的扣10分。(6)因技术欠缺被投诉,经核查属实者扣5分。(7)不遵守技术规则,对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5分(8)上级组织的检查及单位突击检查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酌情扣分。四、考评的组织实施全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在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成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院长潘海涛担任,
8、副组长由副院长黄庆艳担任。主要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党办室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党办室将通过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检查考核、日常工作测评等方式,对全院医德医风情况进行一年两次的抽查和考核。抽查和考核工作年度工作考评和评先评优相结合。五、考评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半年考评一次。进一步完善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存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按照卫生系统医德医风考评表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最后确定等次。(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
9、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主任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各科主任及负责人由院考核小组直接考评。 (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六、医德考评结果及等级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至十五之内。优秀等次在考评获得九十五分以上者中按得分顺序排名产生。得分在八十五分以上,以及得分在九十五分以上未进入优秀等次的,考评等次为良;得分在六十分至八十四分的,考评等次为一般;得分在五十九分以下的,考评等次为较差。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或奖金)、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将职业道德考评作为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