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组成、职责及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平安治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按照医疗废物治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治理责任制,实在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成立医疗废物治理组织,加强治理,明确职责,其治理组织组成及职责如下:一、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 程江鹏 院长副主任委员: 刘乃林 副院长 刘洁莹 院感科主任组 员:徐卫中医务科长 刘炳娣护理部主任 邱 涛 后勤主任 陈华忠检验科主任李林军药剂科主任 罗 兴 麻醉科主任张青春住院部主任 何秀銮妇产科主任刘子仁放射科主任 赖小英供应室护士长廖秀娜手术室护
2、士长 顾 芳 门急诊护士长曾晓花妇产科护士长二、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的职责及会议制度1、按照国家对医疗废物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规章制度和治理方法,对治理工作中觉察的征询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2、标准医疗废物的治理,建立分类、搜集、暂存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程序、配置必要的搜集容器、建立平安的暂存设备,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展统一检查、登记、备案。3、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主任为医疗废物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全员的医疗废物治理施行统一的指导和监视。4、副主任委员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技术指导、全员培训和考核、人员防护以及有关工作的监视和检查。5、组成的人员负责各单位相关制度落实的日常监视和技术指导,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搜集、包装、记录、运送、储存及储存设备日常治理等工作。6、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医疗废物治理委员会议,定期研究、协调和处理有关医疗废物刮泥方面的严峻事项,遇有紧急征询题随时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