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赣一中教职工慰问规定 一、病假慰问 1、在职教职工因病住院治疗的,慰问金400元。 2、在职教职工因病请假在家休养的,慰问金200元。 3、特殊疾病,医疗费用高昂的,慰问金由学校集体讨论确定。 二、丧假慰问 1、在职教职工父母去世的,慰问金400元,花圈1架。男教师的岳父母、女教师的公婆去世的,慰问金200元,花圈1架 2、在本校退休的教师去世的,慰问金400元,花圈1架。 三、教师节、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对离退休人员的慰问。 四、特殊情况,需要慰问、补助的,慰问金或补助金由学校集体讨论确定。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