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那么 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 综合评价考核方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假设干政策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省委8号文件)关于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的要求,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方法和XX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综合评价考核方法,特制定县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方法。 一、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 开展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鼓励机制,促进标准管理,推动扶贫工作到村到户,提高扶贫开发效果,顺利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综合评价考核的对象 综合评价考核的范围为各乡镇XX县区政府有关
2、扶贫部门。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具体责任人为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三、综合评价考核的内容 以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成效为重点,综合评价考核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中央财政开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各种专项扶贫资金、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工程管理实施情况;扶贫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重点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成效。 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各乡镇、整村推进村当年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整村推进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四、综合评价考核的组
3、织实施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主持考核工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 五、综合评价考核方法 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综合评价考核的位次。具体方法如下: (一)各乡镇在每年12月中旬以前上报下一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整村推进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批复下到达各乡镇。 (二)各类考核指标的分值,分别由一个主要职能部门为主进行评价和测算。各项指标的评分综合运用年度检查和审计结果,注重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参考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社会评价。 (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次年2月上旬对考核结果组
4、织综合评分排序。 (四)各乡镇要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和资料;对弄虚作假者,按统计法严肃查处。 六、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排序结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对工作成效突出、年度考核位居前5名的乡镇,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 (三)年度考核位居前5位的乡镇,适当增加下年度扶贫资金方案;对位列后3名的乡镇,适当调减下年度扶贫资金方案。 (四)对不能如期完成重点村脱贫方案的乡镇,扣减该乡镇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分配规模,并通报批评。 (五)凡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的乡镇,取消进
5、入综合评价考核排序前5位的资格,按照违规资金规模扣除下年度扶贫资金方案,在整改到位后再予以补回;对严重违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方法实行期限为到。开始试行,本方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l、各乡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率(县农调队提供),2023分; 2、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目标完成率(县统计局提供),8分; 3、整村推进村脱贫方案完成率(县扶贫办、农调队提供),l7分; 4、用扶贫开展资金安排的扶贫工程的管理实施情况(县扶贫办提供),12分; 5、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的扶
6、贫工程的管理实施情况(县发计委提供),12分; 6、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财政局提供),12分; 7、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情况(县农行提供),5分; 8、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扶贫办提供),5分; 9、社会帮扶工作成效(县扶贫办提供),2023分; 2023、扶贫工作制度实施情况(扶贫资金工程公示制度4分、扶贫统计监测制度5分)(县扶贫办、县农调队提供),9分。 上述总分分值为2023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总分值,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适当按比例加分。 违规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随意调整扶贫资金投向,按违规资金占该乡镇扶贫资金总规模的比例扣分,每超过
7、2个百分点扣1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此项分值扣完以后,可以继续从总分中扣除。 - 扶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实施细那么第2页 贫开发工作考核方法 为贯彻落实XX市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特制订区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方法。 一、考核的总体思路和目的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和救济式扶贫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自力更生的要求,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各区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上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把工作力度、工作成效与扶贫资金方案安排结合起来,从而促进贫困地区主导产业的培
8、育、根底条件的改善,以及公共效劳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健全,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素质,较好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推动我市早日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和城乡统筹直辖市。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对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考核的指标共设4个,分别是: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完成率。对各考核指标阐述如下(各项指标均按20230分制记分,最后得分即为完成率): 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该指标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一圈两翼对口帮扶方案任务的通知(
9、渝办发22023号)的要求进行考核,市扶贫办考核“对口帮扶中有关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容。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8号)规定,加强“一圈区县对“两翼区县(自治县)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帮扶,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一圈区县每年支持“两翼区县(自治县)的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占比不低于30%。 考核记分。“对口帮扶的结对区县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支持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比例到达25%的结对区县,得20230分。没有到达25%的结对区县,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扶贫部门12月2023日前将对口帮扶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给市扶贫办,
10、未设置扶贫部门的区县由政府办公室报送,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审核后确定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 考核内容。各区县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2023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0.01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2023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由重庆调查总队提供。 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 考核内容。当年实际完成的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2023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
11、得分增加0.01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2023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完成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由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同时区县扶贫部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工程下达文件、财政资金拨付凭证、搬迁人员领取资金签字表。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审核后确认实际完成数量。 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推进情况 考核内容。本指标重点考核为保证明年全市能如期完成266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所必须的保障工作,包括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整村脱贫任务方案完成情况、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扶贫培训工作情况、扶贫工作创新情况等7项
12、工作情况,各项累计得分为指标最终完成率。 1、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20分)。一是考核规划编制情况。对纳入整村脱贫年度方案的每个贫困村都认真编制了脱贫规划的得2023分。凡缺少一个村级脱贫规划的扣3分,如有8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编制脱贫规划,此项得分为0分。同时,对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要求根底数据准确详实,规划工程切实可行,并且该规划需村内群众民主讨论通过。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凡未到达上述标准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规划执行情况,对每个整村脱贫村严格按照脱贫规划组织实施的得2023分,凡出现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随意调整更改实施工程的,调项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3、 2、整村脱贫任务方案完成情况(30分)。根据整村脱贫年度任务方案,参照整村脱贫标准,由市扶贫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区县整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所有整村脱贫村均按规划进度实施工程,工作推进有力,那么该项得分为总分值。凡发现有工程实施滞后、工作推进缓慢的整村脱贫村,那么扣5分,如有5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按规划进度实施工程,那么该项得分为0分。 3、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30分)。一是考核区县政府对整村脱贫工作的资源整合情况。区县对每个整村脱贫村整合投入各类资源、工程、资金均到达300万元以上的得2023分,凡有整村脱贫村整合资源未到达300万元的,在200万元以上的扣0.5分,
14、在2023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内的扣1分,在20230万元以内的扣1.5分。对没有整合资源投入的整村脱贫村扣3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情况。凡按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规定,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并落实了对每个贫困户投入不少于元帮扶资金的得2023分。凡发现有不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凡发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未落实帮扶资金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三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凡财政扶贫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开展的得2023分,未到达50%的,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如低于40%那么为0分。 4、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5分)。完成全年调研任
15、务得2分,没完成调研宣传任务,缺1次扣1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含重庆扶贫内刊)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5、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5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准确,使用效果好、管理到位、无违规违纪记总分值。资金拨付中有违规者,违规一项扣1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未进行公告公示的扣1分;发生截留每次扣1分;发生挤占每次扣1分;发生挪用每次扣1分;发生套取每次扣1分;发生贪污每次扣2分。以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为依据,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 6、扶贫培训工作情况(5分)。完成国务院扶贫办及市扶贫办的培训方案,得总分值。未完成国家扶贫办培训方案(调训)每人次扣1分;未完成市扶贫办培训方案者,完成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