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药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表项目名称批准号项目来源立项年度项目负责人课题编号联系电话工作部门项 目预算金额测算依据一、研究经费(一)直接费用1、设备费(1)设备购置费(2)试制改造费(3)租赁使用费2、材料费3、测试化验加工费4、燃料动力费5、差旅费6、会议费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9、劳务费10、专家咨询费11、基本建设费(1)房屋建筑物构建(2)基础设施建设(3)大型修缮(4)信息网络建设12、其他费用13、合作经费(外拨)(二)间接费用1、管理费2、水电费3、绩效支出(非强制)备注:此格式仅供参考,可根据各项目预算书自行调整,基本格式符合上表
2、即可。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科学技术处意见: 审批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计财处意见: 审批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备注栏:附注:(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按预算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除项目有特别规定外,均属于学校资产,按学校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办法执行。(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大宗材料发票后须附清单。(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校外及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
3、加工等费用。(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其中水电费用已在间接费用中直接扣除,一般无需再填此项。(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药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在会议开始前,项目负责人应向科学技术处提出会议申
4、请和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此项目不能填列参加会议产生的费用。)(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赴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签章后,到计财处报账。(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印刷费、数据采集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邮电费、通讯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其中,资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图书资料购置等费用;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九)其他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直接相关的支出。如办公费用等(十)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助研津贴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劳务性费用。对研究生的助研津贴要确保据实足额发放,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应在签订劳务协议并经过人事处审核备案后发放。(十一)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咨询费、鉴定费、评审费等。不得支付给本课题组内参与研究与组织管理的工作人员。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