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牌界二小考勤督查处理条例 根据z县教育体育局二00三年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镇有关考勤制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督查处理条例。 1、病假、事假。教职工病假月累计超过4天,从第5天起每天扣款2023元;学期累计超过2023天,从第11天起每天扣款15元;年累计超过20天,缺乏1个月,从第21天起每天扣款20元;病假连续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每月扣款300元并加扣当月地方补贴。教职工事假月累计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扣款2023元;学期累计超过7天,从第8天起第天扣款15元;年累计超过15天,缺乏1个月,从第16天起每天扣款25元,事假连续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每月扣款400元
2、并加扣当月地方补贴。学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另取消当年度的绩效工资。 2、旷职。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离开学校的有1天扣款50元。 3、旷课。凡有课未上(包括请假批准但课未调好的)的有1节扣款30元。 4、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或早退达2023分钟以上的按旷课处理,2023分钟以内的有1次扣款5元。 5、考勤期间不在办公室的(离开办公室不得超过30分钟)有1次扣款5元。 6、开会不参加者有1次扣款20元,病事假有1次扣款2023元,迟到、早退有1次扣款元。 7、有关假期待遇按县教育体育局二00三年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第71条执行。 8、对出满勤干满点的同志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奖励。 说明: 1、考勤、考课负责人必须秉公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出现袒护、隐瞒、疏漏现象,视其情况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另加倍扣款其本人所检查的扣款人的数额。 2、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考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