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示范平台管理暂行方法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方法解读 2023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管理方法)。该方法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和鼓励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效劳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效劳资源的能力、完善效劳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开展。 自2023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四批认定了511家示范平台。几年来,示范平台不断完善效劳功能,提高效劳能力,组织带动社会效劳资源,主动开展公益性效劳,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任务,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中小企业效劳体
2、系的骨干力量和推动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为进一步与当前中小企业的“双创需求紧密结合,突出示范平台效劳创新的能力,新修订的管理方法对中小企业公共效劳示范平台提出了新要求,丰富了平台类型,加大了支持力度,主要呈现以下三大亮点: 亮点一。突出创新效劳,有力支撑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开展。管理方法在总那么中明确,示范平台是“围绕群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效劳的平台,并增加“应当在创新效劳模式,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效劳结合,促进效劳与需求精准对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开展潜力和转型动力,推动创新驱动开展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
3、性等条件。这是在鼓励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对平台示范性赋予的新内涵。示范平台要不断创新效劳模式,整合集聚创新资源,主动了解中小企业需求,有的放矢提供精准效劳,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亮点二。将大企业纳入申报范围,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开展。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的“中国大中小企业正在走一条融通开展之路,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管理方法首次将大企业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示范平台的申报主体为“中小企业效劳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效劳机构、科研院所、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效劳的企业,积极吸纳不断涌现出的资源整合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
4、效劳模式新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效劳的大企业成为示范平台,同时引导鼓励更多的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公共效劳,有效发挥大企业在技术、人才、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小企业开展提供立体化、全方位的支撑,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研发、协同制造、协同开展,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相互效劳、利益共享的产业生态,从而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开展。 亮点三。强化政策引导,对技术类示范平台提供有力支持。2023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的税收政策,2023年,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023个部门印发了管理方法,其中第6项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示范平台(技术类)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为充分发挥这一政策的作用,管理方法中明确“支持技术类示范平台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引导更多技术类效劳平台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更好为中小企业提供效劳。 管理方法的修订出台对示范平台的培育和建设作出了新指导,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注入了新动力,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开展提供了新支撑。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