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建设局村庄规划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标准村庄规划建设审批程序,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全镇所有村庄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按照全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在镇政府的指导下进行规划建设。 2、为保障村庄规划的有效实施,严格规划审批程序,所有建设工程必须报镇政府审查同意后,依法向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报批,建设工程在没有取得合法许可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标准建设程序,切实做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 1、标准建设工程申报程序。村庄的所有建设工程,各村须填写申报表报镇村文化建设效劳中心初审后提报镇政府备案,经镇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加强对村民建房的审批管理。村民建房要严格按照各村编制的规划,在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一户一宅、节约用地的原那么,按程序报批。 3、加强对村庄建房的监管,坚决杜绝乱占耕地建房和乱占乱建现象。未经镇政府和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各村不准随便许诺本村村民进行违法建房。 4、禁止村庄私下签订涉及土地的违法合同,未经审批禁止出租、承包、买卖土地特别是非法买卖宅基地。 三、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镇政府、
3、管区、村庄“三级联动,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建筑,及时处置解决。每个村庄要对违法建设监控工作专人负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2、各管区书记是该辖区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对辖区内村庄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违法建设。 3、村庄主要负责人是村庄建设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本村庄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负总责,发现违法建筑立即制止。 4、城管执法中队和土地所要在全镇范围进行不间断巡逻,加大对各类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的执法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纵容姑息。 5、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联合管区、镇村文化建设效劳中心、派出所、土地所和纪委
4、等部门共同参与,各村庄要积极配合,形成高压阵势,共同营造良好的建设秩序和环境。 四、加大处分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原那么。将该项工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凡不按规划建设、未经审批的违章建筑,发现一起扣2023分。对于村民私自违法建设,由所辖村庄负责制止并撤除。对于制止、撤除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支部书记撤职、村主任停职处分。 2、对于村庄私自允许的违法建设,累计发现3起且未有效制止并撤除的,村庄考核一票否决,并给予支部书记撤职、村主任停职处分,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3、对于村庄提报的建设工程,经镇审查或被举报假设发现弄虚作假或情况不实的,视情节给予支部书记、村主任党纪、政纪处分。 4、撤除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时由各管区牵头组织,城管、土地、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参与行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后果由村庄承担。 5、严厉打击乱挖、乱垫、乱取土等破坏耕地的行为。由土地所、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管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违法用地进行全天候巡查,对违法破坏耕地的村干部、参与者和支持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