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园行车平安责任书 平安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平安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平安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平安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幸福街小学校园交通平安管理制度,学校需与将车辆停放校内的教职工签订平安责任书,在其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遵守执行。 一、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需进出校园时,须持行驶证到学校安保处登记,办理幸福街小学车辆出入证,出入校园时将此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 二、经常开车上下班的教职工可申请长期固定停车位,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三、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在校园内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四、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摩托车在校内禁止搭人。校内禁鸣喇叭。 五、对违反协议经警告不改的车主,学校将收回车辆出入证,拒绝该车入校。 六、教师开车进出校园而引起的平安事故责任由教师个人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交通平安主要责任人:教师签名: 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