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XX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和社会保险稽核方法(劳动保障部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企业参保及缴费情况的检查,促进企业全员参保、足额缴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维护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x市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x市财政局副局长 x市地税局副局长 成员
2、: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XX市社保局x分局副局长 x市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x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x市地税局社保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部署、协调、宣传、指导、被检单位名单确实定、分配等具体工作。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企业2023年、2023年和202223年1至2023月份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专项检查的内容: (一)核查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参保户数、缴费户数;企业人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企业工资总额、缴费基数;应
3、保险种、实保险种、欠保险种;应缴费款、实缴费款、欠缴费款。 (二)掌握企业参保具体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参保及经营情况。 2、企业缴费的计费情况。缴费企业是否如实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是否准确,费款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不按计费依据计算,不计或少计费款的问题。 3、缴费企业的申报情况。缴费企业有无不申报、迟申报、瞒报的问题。 4、参保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缴费企业有无不缴、迟缴、漏缴的问题。 5、检查、确定没登记参保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缴费基数。 四、检查的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检查组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11月20日11月30日) 企业自查由地税局各征收单位负责组
4、织,具体包括。召开效劳例会讲解检查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发放、收集、汇总企业自查表,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x市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12月1日12月25日) 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名单由XX市和x市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重点对象是法人代表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大型餐饮、效劳企业。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30日) 检查工作结束后,市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次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五、具体罚那么 对没有按政府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或没有全员足额缴
5、费的单位,将做以下处分: 1、参保企业未按政府通告要求在11月30日前补费的,除补缴欠费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2、企业成立后未参保并且未在11月30日前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如数补缴费及滞纳金外,对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处以202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对上述处理结果拒不执行的单位,将按XX市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方案(营委办发20221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地税、国税部门将立即缓售企业发票,在企业到工商、税务、质量技术
6、监督、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年检时,由联动机制责任部门实施联动制约。企业法人代表是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将提请各级人大和政协机关对其代表或委员资格进行审查。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六、要求 (一)各乡镇、办事处、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接到通知后,迅速开展工作,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此次检查中,要做到严格执法,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XX市检查组要对我市检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三)加强部门配合。地税、劳动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地税机关组织企业自查后要及时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未参保企业和未全员参保企业名单,为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提供依据。同时,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认真执行扩面征缴政策。做到检查一户、扩面一户、征缴一户,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