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籍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助 晚报讯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登记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残疾人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柳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助。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XX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我市将对符合条件的柳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本次补助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本市生源(不含六县),全日制(含高职高专)毕业学年内的人员(即从毕业当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但凡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登记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毕业生自登记失业当月起)、零就业家庭高校应届毕业
2、生、残疾人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持XX市高校应届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申报表(可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下载,一式三份);登记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户籍所在社区办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县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享受低保待遇凭证(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县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证明(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县以上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明(残疾人毕业生提供)等申请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效劳站(或居委会)审查及公示。随后,再由所属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和市财政局审核。 审核通过后,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就可按月领取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XX市公布的当年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确定。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另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终止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满6个月;领取临时生活补助期间实现就业;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不接受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介绍工作的。 符合条件的柳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柳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查看详细信息。 (记者杨贝贝通讯员凌军友)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