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缔无照经营制度参考 对各职能部门的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由市监察局、工商局依照x政发_)_号文件要求。对不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无证照经营取缔工作的通知x政发_)_号)精神。加大对无证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的良好局面,特制定市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 市卫生局、新闻出版局、环保局、公安局、质监局、安监局、市容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药监局、交通局、农林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旅游局、
2、盐务局等_个部门的分管局长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联络员。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副局长、监察局副局长任召集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协调、指挥和组织全市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 加强对查处取缔工作的检查催促和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全市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分析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全市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涉及到其他成员单位的要及时相互通报有关信息。情况通报机制:各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协调配合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临时会议。对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涉及多个部门的各单位要共同配合,综合治理。 要由牵头部门或具体单位负责落实,检查督办机制。联席会议上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在下次联席会议上报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