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总局南部地区巡防局办事细那么 【法规名称】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总局南部地区巡防局办事细那么【公布部门】 【公布时间】 2022-01-23【正文】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总局南部地区巡防局办事细那么 第1条 本细那么依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总局各地区巡防局(以下简称本局) 组织通那么第十三条规定订定之。 第2条 本局处理事务,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本细那么办理。 第3条 本局得视业务需要分科、室、中心办事。 第4条 局长综理局务,并指挥监督所属机关及职员;副局长襄助局长处理局务;其他各级主管人员各就其主管业务或奉令办理事项,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办理之。 第5条 本局
2、各科、室、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应依以下规定处理业务: 一对于本局执行法令有关事实认定之案件或海岸巡防总局授权事项,应依据本局职权处理。 二各单位有互相联系之事务,应由主办单位会商有关单位办理,如意见不同时,应陈请副局长以上长官裁夺。 三各单位制(订)定及修正法规时,应基于法律授权并会商各有关单位拟定之,经秘书室审查后,除情况急迫,显然无法事先公告周知外,应履行预告程序并得依职权举行听证。 四各单位制(订)定及修正法规时,应会同各有关机关协商拟订,并送秘书室审查。但情形特殊经签请副局长以上长官核定者,得免送审查。 第6条 各单位对外接洽事项,如与其他单位有关者,应事前协商,事后分别通知。 第
3、7条 各单位召集之会议,与其他单位或机关有关者,应将会议纪录陈副局长以上长官核阅后分送之。 各单位代表本局出席其他机关召集会议之人员,应事先请示原那么,事后将会议情形签报,会议结论与指示原那么不符者,应即席声明请暂为保存,于返回本局或以其他方式请示后,再为答复。 第8条 巡防科掌理事项如下: 一关于联合缉私事项。 二关于海域、海岸、商渔港巡防共同性政策之执行事项。 三关于巡防法规、准那么、作业程序之研订与编修事项。 四关于海域、海岸、商渔港共同性事务处理方案之执行事项。 五关于海域、海岸、商渔港巡防与国防事务划分之协调及联系事项。 六关于海域、海岸及商渔港间联合勤务之指导、协调、联系事项。 七
4、关于查获走私、非法入出国案件,请奖作业办理事项。 八关于海域、海岸及商渔港联合缉私事项、查获走私、非法入出国案件之统计分析综合事项。 九关于巡防业务之各项会报资料综整事项。 一其他有关联合勤务事项。 一一关于海岸巡防重要政策之执行事项。 一二关于海岸巡防任务演习训令执行事项。 一三关于海岸、岸际犯罪侦防事项。 一四关于海岸监控系统勤务需求指导与审核事项。 一五关于海岸勤务规划、指导、督导方案之策颁及考核事项。 一六关于海岸兵力部署审核与指导事项。 一七关于海岸管制区范围审查与会衔公告事项。 一八关于海岸各项资料之统计分析事项。 一九其他有关海岸勤务事项。 二关于各项训令修颁、指导、执行事项。
5、二一关于在职人员训练方案执行事项。 二二关于船、艇专业训练考照等方案执行、协调、连络事项。 二三关于训练用油、用弹之申请、拨发、运用及管制事项。 二四关于服勤犬之需求、审核、协调等事项。 二五关于人员研习中心方案执行事项。 二六关于岸巡总队(指挥部)以下单位阶段训练方案审核、指导事项。 二七关于训练设施、器材预算方案之编列、建案与执行事项。 二八关于岸巡总队(指挥部)以下单位之政训活动指导、督导与执行事项。 二九关于岸际巡防年度施政方案之编列与执行事项。 三与其他机关有关海岸巡防任务之协调联系事项。 三一关于训练准那么审查修订事项。 三二其他有关训练事项。 第9条 检查管制科掌理事项如下: 一
6、关于港口安检重要政策之执行事项。 二关于港口安检业务年度施政方案之编列及管制执行事项。 三关于通商口岸、非通商口岸入出人员、物品与运输工具平安检查、管制作业、安检勤务之指导执行、考核及相关工作协调联系事项。 四关于商、渔港平安检查、查缉走私、偷渡暨相关犯罪案件之调查、处理事项。 五关于港口平安检查勤务之规划、指导及督导事项。 六关于渔港港安演习实施方案之订颁暨督导执行事项。 七关于安检装备需求建议、调整、保养维修及检查等执行事项。 八关于安检所(站)增设、裁撤、迁移之协调、建议及处理事项。 九关于受理台湾地区机关学校团体及人民进出港口平安检查报验之受理作业与督导执行事项。 一关于商、渔船或船员
7、,因案经司法及其他机关限制出海对象案件之办理事项。 一一关于查核进出港船舶载运械弹事项。 一二关于检查管制业务相关之法规命令、行政规那么、业务手册、作业程序之修订建议暨办理相关业务督导、讲习、测验等事项。 一三关于港口安检工作各项相关根本资料之建立、统计分析及运用事项。 一四关于安检单位年节慰问金及个案慰问之签处事项。 一五其他有关港口安检勤务事项。 第2023条 情报科掌理事项如下: 一关于海巡情报综合方案、执行、管制事项。 二关于情报业务相关之法规命令、行政规那么、业务手册、作业程序之修订建议、研编、策颁等事项。 三关于情报人事调任作业之建议与管制事项。 四关于辖区海巡情报协调会报执行、管
8、制事项。 五关于情报预算编制及执行、管制事项。 六关于情报教育训练方案拟订、执行、管制与督导、考核事项。 七关于海域及海岸巡防涉外事务之协调、调查与处理事项。 八关于走私、非法入出国案件之情搜、调查、查缉工作方案研拟、管制、运用与督导、考核事项。 九关于海巡雷情作业协调、管制及督导、考核事项。 一关于辖区涉案人、船(筏)资料建档管制、追踪管理及不法模式分析、整理、运用事项。 一一关于地区特性调查、汇整与运用事项。 一二关于情报伪装、谋略工作方案研拟、管制、督导及考核事项。 一三关于水文、海象、海汛及陆(海)图、卫星照图等资料整备事项。 一四关于情报通信维护及保密工作之督导、考核事项。 一五关于
9、辖区非法入出国案件清询案件处理及管制事项。 一六关于海巡文书情报汇整、研析及专题研究事项。 一七关于海巡侦(情)搜装备管理、督导、考核事项。 一八关于情报资讯系统建立与管理事项。 一九关于情报谘询部署、训练、管理及考核事项。 二关于情报工作成效统计、分析、评鉴事项。 二一关于警政资讯平安系统查询作业、管制、督导事项。 二二关于渔民效劳工作之方案、执行、管制及督导事项。 二三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第11条 后勤科掌理事项如下: 一关于后勤政策修正建议、核转及执行等事项。 二关于后勤施政方案拟定、预算执行、管制、督考及成效检讨分析等事项。 三关于后勤法规修正建议及作业程序策颁、修订等事项。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总局南部地区巡防局办事细那么.doc免费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下载这篇word文档 已有11人下载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