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委员选举方法 (供参考,支部自行完善后使用)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校区机构改革工作需要,制定本选举方法。 二、党支部支委会选举工作由校区党委指定召集人主持。党支部支部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四、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3名。 五、在选票上,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票上加盖中共委员会印章。(党支部没有公章的,由上级组织代章)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
2、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 如不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 如弃权,那么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都应参加会议。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在有效选举会议上,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
3、举有效。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十、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中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中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中选。 十一、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符合中选票数,即为中选人。 十二、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额进行补充选举。按20的差额,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
4、; 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补选候选人经确定后,由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本方法第十条规定确定补充选举的中选者。补充选举后,如仍因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而出现缺额,选举不再继续。 十三、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 接着参会党员依次投票。 十四、会议设监票人名,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大会通过。监票人向党员大会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能担任选举会议的监票、计票工作。 十五、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中选人名单。中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六、本选举方法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