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打桩的申请 1、 2、建设工程的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已获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投资必须是外资或私人控股50%以上。 所需提交资料: 1、填报建设工程提前打桩申请函一份。 2、建设单位报送“选择打桩施工企业(理由)报告一份。 3、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登记表一式三份。 4、“外资或私人控股占50%以上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5、所选择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明资料文件(附年审页)复印件一套:、资质证书;、XX市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和工程工程经理法人委托证书(原件);、派驻本工程的工程经理资格证;、平安生产许可证; 6、附规划部门对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7、附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书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一份; 8、区质监站保存本工程的工程经理资格证收据复印件一份; 9、消防部门对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办事时限:资料齐全五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核发建设工程提前打桩复函及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登记表如附图其它说明: 申请提前打桩的企业,必须单独办理桩根底的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登记表自审批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