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制度意见 内容预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下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以来,全国农村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促进农村改革、开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要求,适应农村开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开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开展阶段,农村改革、开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表达;是完善村民自治,开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开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 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 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效劳,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 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效劳,即可快速见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