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广局办事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广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决定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各单位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充分认识推进示范点创立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是政务公开的一项根底性工作。大力推进示范点创立活动,有利于加强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根底;有利于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加广泛、扎实地开展政务公开,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有利于在普及中提高,在创新中开展,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努力构建和谐。 二、示范点的创立对象。 1、政务公开示范点创立对
2、象。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区文化局、广电局。 2、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对象。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市电视台、有线台、电台、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市文物处。 三、示范点的创立标准。 (一)政务公开示范点创立标准 1.组织保障有力。 (1)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 (2)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 (3)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效能建设、政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评议的重要内容。 2.制度建设健全。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2)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3)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4)政务公开相关的监督、考核、奖惩、听证等制度; (5)保密审查机制,
3、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 3.公开重点突出。 (1)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工作程序等; (2)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3)标准公开内容,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4.公开形式多样。 (1)新闻发布会; (2)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宣传橱窗; (3)报刊、播送、电视等媒体; (4)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 (5)门户网站、网页; (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标准 1.组织保障有力。 (1)办事公开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健全; (2)办事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办事公开列入年度目标考
4、核、效能建设、行风评议重要内容。 2.制度建设健全。 (1)制定办事公开实施方法,对办事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办事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2)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考核评议、效劳承诺等项制度,逐步建立办事公开长效机制。 3.公开重点突出。 (1)突出行业特点,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岗位职责、效劳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在效劳中标准,在标准中表达效劳; (3)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标准办事流程,明确工程名称、
5、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和权限; (4)公布监督、举报 ,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救济途径,接受群众监督。 4.公开形式多样。 (1)办事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等; (2)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行业专网、网页,开通网上查询、交费、咨询、投诉、求助等办事功能; (3)报刊、播送、电视等媒体; (4)新闻发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对示范点创立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推进方案,选好示范点,精心指导,分步实施,积极推进我市文广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 (二)稳步推进,确保
6、实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分析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和措施。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示范点创立活动实施动态管理,确保示范点先进性得到发挥和保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及时总结和表彰。加强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的催促检查和考核评估,通过交流会、现场会、表彰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在适当时候进行命名表彰,再推荐局部根底较好、条件成熟、成效明显的示范点,在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会议上命名表彰。 (四)具体申报要求。要严格对照示范点标准,推荐示范点,市局将根据推荐理由、推荐材料从中筛选确定文广系统内示范点。 内容总结(1)文广局办事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广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决定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立活动(2)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区文化局、广电局(3)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市电视台、有线台、电台、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市文物处(4)(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5)(1)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工作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