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镇防火责任制度 根据省政府颁发的?省森林防火实施方法?和?关于继续实行瓮中捉保护和开展森林资源责任制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镇森林同,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林区社会安定,经研究,决定建立镇森林防火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一、社区、各村委会主任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承当全面领导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承当相应的责任,镇驻村工作队,扑救突击队员,村干部和护林员分担相应的责任。 二、社区、各村委会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人
2、民政府的要求,在本辖区内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负责检查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村民防火意识。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适时组织护林员等有关人员上山巡逻。 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安排森林防火经费。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查清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 三、社区、各村委会主任,镇驻村工作队的防火工作责任以森林火灾发生率及受害面积、森林防火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森林火灾扑救是否及时、明火延烧时间长短为依据,按下规定视情节轻重,报请有关部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3、、行政处分,追究责任人责任。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 对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的; 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力的; 因工作失职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蔓延,造成损失的; 弄虚作假,有灾不报,骗取荣誉的; 发生森林火灾延烧1个小时未扑灭,村(社区)主任,镇驻村工作没有到达火场扑救的; 发生火灾,但未突破“双控指标的。 发生森林火灾,突破“双控指标(区政府制定的标准)或明火延烧时间长的,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突破“双控指标在1倍以上3倍以内或明火延烧时间超过4小时的,责令村(社区)主任、镇驻村工作队向镇党委、政府作出局面检查。 突破“双控指标在3倍以上6倍以内或明火延烧时间超过8
4、小时的,给予村(社区)主任、镇驻村工作队行政告诫或行政警告处分。 突破“双控指标6倍以上或明火延烧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村(社区)主任和镇驻村工作队的纪律责任。 年度内发生两起以上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视具体情节,给予村(社区)主任、镇驻村工作队行政处分直到降级处理,给予镇驻村工作队待岗处理。 村(社区)发生森林火灾后,村(社区)的党支部(党委)书记虽然不是第一责任人,但也应当快速、及时、有效地做好相应的人员组织、现场协助指挥和火灾扑救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对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和扑救火
5、灾突击队(即镇干部、职工)队员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规定: 村(社区)发生森林火灾延烧2个小时未扑灭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未按照指定分工到达森林火灾发生地行政村协助指挥的,扑救突击队队员无正当理由不上场扑火的,责令其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明火延烧4个小时未到达火灾发生地行政村协助指挥和扑救的给予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 五、对各村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规定: 发生山林火警时,应及时自行扑灭或组织当地群众协助扑救,确保火势不扩大。没有及时处理导致人为森林火灾的予以解聘,并酌情处理。 发生森林火灾时应在15分钟内向所在村委会和镇林业站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扑救。逾时不报告导致火情扩大和受灾面积扩大的,追究其管护责任,并按区林业局意见处分。因报告不及时而酿成重大森林火灾的,依法移送森林执法机关处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