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味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园区领导批示精神,对园区异味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清单,落实分类施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自8月起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改善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为彻底排查异味产生的源头,将排查范围分为三个区域,进行全域排查。 (一)核心区。园区核心区范围内,已有企业进驻区域(含金刚集团)。 (二)收储区。园区已经收储土地,尚未有企业入驻的区域。 (三)丘头镇。丘头镇所属区域,不包含已经收储土地区域。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为全面排查各类异味源,以石化
2、行业、化工行业、塑料制品行业、人造板制造行业、外表涂装与家具制造业、污水处理业、餐饮经营单位、机动车加油站、露天燃烧、散煤禁烧等10类行业为重点,全面覆盖各类异味污染源,切实摸清异味污染底数。 (一)石化行业(附表1) (1)异味及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含异味及vocs物料是否储存于密闭储罐或密闭容器中、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输送、装卸过程是否配置收集治理设施。 生产工艺过程异味及vocs控制:物料投加和卸放是否采取密闭输送、密闭投放或负压收集;反响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以及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是否收集处理;异味及vocs母液槽(罐)密
3、闭收集; 污水处理设施。含异味及vocs废水的输送系统是否采取密闭输送方式;含异味及vocs废水处理设施各单元是否加盖密闭,是否排至异味及vocs处理设施;处理、转移或储存废水、废液和废渣的容器是否密闭。 核查是否按国家、地方相关要求开展了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2)环保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排气口浓度是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2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XX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23)要求。 治理设施及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及明显异味。 (3)管理制度水平 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异味及voc
4、s环保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 (二)化工行业(附表2) (1)异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含异味物料是否储存于密闭储罐或密闭容器中、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输送、装卸过程是否配置收集治理设施。 生产工艺过程异味控制。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别离、枯燥、灌装等过程,是否采取密闭化措施;离心、过滤单元操作是否采用密闭式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反响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以及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是否收集处理;含异味物料输是否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有机液体进料是否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防止喷溅式给料;固体物料投加是否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涉异味母液槽(罐
5、)是否采用密闭收集。 污水处理设施。含异味废水是否采取密闭输送方式;含异味废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加盖密闭,排气至异味处理设施;处理、转移或储存废水、废液和废渣的容器是否密闭。 核查是否按国家、地方相关要求开展了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2)环保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排气口浓度是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XX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23)要求。 治理设施及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及明显异味。 (3)管理制度水平 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异味环保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 (三)塑料/橡胶制
6、品行业(附表3) (1)无组织排放排查内容 厂区内含有异味成份的原材料是否在密闭空间贮存; 有机聚合物材料的配料、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融、浸胶、烘干、硫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存放等涉异味及vocs工序,是否在有废气收集设施的密闭空间内进行; 企业车间及厂界是否有异味。 (2)环保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排气口浓度是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XX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23)要求。 治理设施及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及明显异味。 (3)管理制度水平
7、企业是否有完善的异味环保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 (四)人造板制造行业(附表4) (1)无组织排放排查内容 厂区内含有异味成份的原材料是否在密闭空间贮存; 板材热压工序,是否在有废气收集设施的密闭空间内进行; 企业车间及厂界是否有异味。 (2)环保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排气口浓度是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XX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23)要求。 治理设施及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及明显异味。 (3)管理制度水平 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异味环保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 (五)外表涂装与家具制造
8、业(附表5) (1)无组织排放排查内容 厂区内含有异味成份的原材料是否在密闭空间贮存; 涂料调配、外表前处理(脱脂、除旧漆等)、采用溶剂型涂料涂覆(含底漆、中涂、面漆、清漆、喷涂、浸涂、淋涂、辊涂、刷涂、涂布等)、流平、枯燥、烘烤等的生产工序是否在有废气收集设施的密闭空间内进行; 企业车间及厂界是否有异味。 (2)环保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排气口浓度是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XX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23)要求。 治理设施及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及明显异味。 (3)管理制度水
9、平 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异味环保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 (六)污水处理行业(附表6) (1)无组织排放排查内容 对于以工业废水为主的污水处理厂,所有污水池是否加盖,是否采取负压收集和异味废气处理;对于以市政污水为主的污水处理厂,兼氧厌氧池、污泥浓缩池、沉淀池及污泥压滤车间是否密封负压收集,废气是否进行处理。 对于以工业废水为主的污水处理厂,长期放置含异味成份污泥区域是否具备无组织收集设施; 企业车间及厂界是否有异味。 (2)环保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排气口浓度是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XX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10、放标准(db13/2322-2023)要求; 治理设施及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及明显异味。 (3)管理制度水平 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异味环保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 (七)餐饮经营单位(附表7) (1)无组织排放排查内容 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是否有油雾回收装置、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存在露天烧烤现象; 餐厨垃圾存放装置容器是否密闭,是否及时清运(查看记录),是否有异味。 (2)环保治理设施 餐饮企业是否当采取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大中型餐饮单位(湘菜、川菜及3个灶头以上的其它菜系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为主)是否安装油烟在线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是否认期对油烟
11、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转,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企业是否设有完善的油烟设备清洗方案及垃圾清运合同。 (3)管理制度水平 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异味环保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 (八)机动车加油站(附表8) (1)无组织排放排查内容 加油阶段是否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加油枪密封罩是否有破损,加油站人员加油时是否将密封罩紧密贴在汽油油箱加油口(现场加油查看或查看加油区视频)。 加油阶段是否油气回收真空泵,真空泵是否运行(翻开加油机盖查看加油时设备是否运行),油气回收铜管是否正常连接。 卸油阶段查看卸油油气回收管线连接情况(查看卸油过程录像)。 卸油区有无是否有单独的油气回收管口,是
12、否有快速密封接头或球形阀。 储油阶段是否有电子液位仪,是否存在人工量油(查看储油区监控录像)。 卸油口、油气回收口、量油口、p/v阀及相关管路是否有漏气现象,人井内是否有明显异味。 (2)环保治理设施 油气处理装置,一次性吸附剂是否按时更换,更换量、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是否合理。 (3)管理制度水平 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异味环保管理制度和专职人员。 (九)露天燃烧(附表9) (1)对露天燃烧等进行排查,查看是否落实“三包三定制度,是否有秸秆、垃圾、杂草、落叶等露天燃烧情况等内容。 (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压实各级网格监管责任,落实“三包三定制度,持续加大排查处置
13、力度,对于系统推送和排查发现的火点,立即进行处置,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对发现的着火点,倒查点火人员和网格监管员责任,对点火人员除进行经济处分外,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拘留。 (十)散煤禁烧(附表10) (1)对散煤复燃情况进行排查,是否严格执行“禁燃区要求、是否有“冒烟情况等内容。 (2)对推送的“冒烟点位信息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当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响核查结果;加强人力排查,特别是早、中、晚及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大巡检力度,加密巡检频次,及时发现、处置散煤复燃“冒烟问题,坚持日报告、周通报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各地散煤复燃监管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2月25日至3月31
14、日) 按照方案要求,在园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无遗漏,通过排查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按照时间要求对排查摸底阶段各项工作进行验收。 (二)整治提升阶段(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四个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6月底前完成问题清单整改任务的90%以上。按照时间要求对整治提升阶段各项工作进行验收。 (三)稳固提高阶段(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 7月1日至31日,对园区的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自查和专项督查。对已完成整改的异味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部整治到位。按照时间要求对稳固提高阶段各项工作进行验收。 (四)实行常态化机制 自8月1日起,形成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监管机制。每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