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医院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激发和调动干部乐观性,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医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逐步建立预防腐败的预警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部门对党员干部实行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医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第三条 述职述廉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亮的原那么。第四条 述职述廉工作由医院纪委组织进行。第五条 述职述廉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第六条 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是全面总结个人一年来在德、能、勤、绩
2、、廉等方面的状况,重点是德、绩、廉方面的状况。具体为:一述职的主要内容1.理论学习状况;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状况;3.履行岗位职责的状况在工作中实行的方法措施、成果和经验;4.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二述廉的主要内容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中共中心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心、省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根本依据,结合本人工作,报告以下内容: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在本人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实行的方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2.存在的问题;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良的
3、措施。第七条 述职述廉的要求1.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支配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2.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比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实行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照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确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详实具体,避开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3.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状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整改状况等材料,按有关规定收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第八条 述职述廉的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过程中群众满足率较低的,应区分不同状况,进行谈话,必要时将赐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第九条 对不按本规定述职述廉或者不照实述职述廉的,应视情节追究其责任。第十条 本制度由医院纪委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