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学生家长的平安职责 1学生的父母是依法确定的监护人,除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职责的情形外,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和学生是教育治理与受教育被治理的关系。监护人应依法履行职责,配合学校正学生进展平安教育、治理和保护工作。2学生由于过错造成别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3监护人应如实向学校告知学生的特异体质(如特定疾病、先天分疾病或过敏史等),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方面有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应恪守未成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学生施行家庭暴力。4学生在校外上网阅读不健康影像,进游戏厅参与不健康活动等,由监护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