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那么 为确保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参照xx农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那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规那么。 一、工作职责 xx农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xx农场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场党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就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向场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2、加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第二批次各环节的特点和要求,统筹推进学校的教育实践活动
2、。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4、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经验总结与理论探讨。 5、强化工作督导,指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6、做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场党委交办的涉及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工作。 二、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组长会议 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主要研究全旗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1、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2、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场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
3、的重要指示精神; (2)听取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教育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 (4)就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会议议题、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会议议定或组长确定,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4、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请假。 5、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及各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1、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和下发的重要文件、领导小组每月重点工作安排、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 2、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的单项性请示、报告、总结,以领导小组名义下发的单项性工作指示、规定、通知(包括会议通知)以及平行函件等,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凡不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或领导小组会议已有明确意见的相关文件或转发的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 3、以领导小组名义在报刊(包括各种内部刊物)上发表的重要报道和言论、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 四、调查研究 1、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联系师生调研指导,全面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和突出问题。 2、领导小组成员可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