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施工安全,县建设局组织专班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检查了在建工程11个,总建筑面积195448.01平方米,总投资15537.52万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发现隐患47条,其中重大隐患4条,经复查,隐患消除率达8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用电不符合标准要求,未采用“TN-S系统,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电气设备损毁未及时更换,电缆
2、线未采取架空、地埋或套管方式保护,无电工维修记录和用电档案或档案资料不真实,个别项目外电高压线路无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局部项目脚手架搭设未严格按方案执行,立杆根底未硬化、无排水措施,垫块不符合标准要求,连墙件设置不当,且数量少,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安全网未随层张挂,位置设置不当,个别项目脚手架搭设方案不标准,模板支撑无水平拉接,存在安全隐患。 3、局部项目临边防护存在较大隐患,各楼层临边、电梯井口、施工洞口、楼梯口防护措施均不到位,个别工地卸料平台未按标准要求搭设,无防护措施。 4、局部项目中使用的建筑起重设备未按照起重设备备案登记规定提交安装检测报告,未履行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
3、个别项目仍在使用已淘汰的旧式物料提升机。 5、局部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挂安全带;文明施工环节急需加强,场地凌乱,建筑材料未分类堆放,未挂品名规格标识牌,安全网内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6、监理公司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仍待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虽有一定提高,但仍有个别项目存在总监不到位、监理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催促施工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力度不够等情况。 7、祥瑞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长阳裕达建筑劳务两家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县医院应急救治大楼项目经理不到位,未履行安全职责。 三、处理意见 1、泸县第十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梁川,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屡次县建设局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均不到位,现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金穗苑商住楼工地,外电未防护,经复查仍未按标准要求整改到位,现给予通报批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