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由于连续遭受多种自然灾害,全县农村牧区造成大量危房。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改善农牧区因灾房屋倒塌户和危房户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开展,现就20x年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包括残疾人危房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危房改造工作遵循的原那么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 (二)、坚持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和尊重民族习俗的原那么; (三)、坚持近期恢复改造与长远抗灾减灾相结合、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那么;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
2、开的原那么; (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非现金结算的原那么; (六)、坚持区域性、重点性、整合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分配原那么。 二、危房改造范围及对象确定 (一)、危房改造对象 1、因暴洪、冰雹、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 2、连灾区、重灾区内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特困户、五保户、特困计生户和优抚对象; 3、因灾、因贫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丧失劳动力无力建房的残疾户; 4、其他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住房困难户。 (二)、建房对象确实定 1、以乡镇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保证重点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逐村逐户摸排,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
3、把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的对象列入建房范围。 2、严格按照“灾民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上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残疾人危房改造按上述程序上报后由县残联审批。属特困计生户的应在备注中注明。 3、建房对象确实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建房标准、规模及选址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根据当地群众根本住房条件和建房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和规模,原那么上应保证每户建房3间以上,每间1520平方米的规模。房屋结构以砖木、砖混为主,四角有砖柱,面墙为砖墙,其它三面
4、可为土墙,一门两窗的瓦房。设计的房屋要做到稳固牢靠、经济实用,到达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的中上等水平。 危房改造和建房选址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让开水道、风道。残疾人危房改造还要充分考虑到便于残疾人生产生活方面进行选址。 三、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及补助标准 (一)、建房指标分配 今年全县危房改造指标为401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121户)。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建房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平均每户按6000元计算,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的原那么,实行分类补助,不搞平均分配。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筹资,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资金缺乏局部由建房户自筹解决。 四、危房改造时限及要求 (
5、一)、建房时间安排 全县居民危房改造工程从20x年5月开始,20x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为评议初审阶段。经村民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和投工及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后,由乡镇村组评议初审危改户,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为复核审批阶段。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提交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9月1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催促,确保工程质量、数量和进度; 第四阶段
6、(9月1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工程结束后,各乡镇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请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加挂“XX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二)、几项要求 1、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依照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建房习惯和民俗,量力而行,当年建成,当年入住,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房。 2、危房改造所需主要物资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非现金结算,由乡(镇)根据补助标准,按工期、分阶段向建房户供应材料,原那
7、么上不向建房户直接发放补助资金。 3、危房改造实行县、乡镇、村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房工程结束后,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平安。 5、建立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档案,对家庭根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补助标准、补助的建材品种和数量;建房前后的住房照片;残疾户残疾人照片;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一式二份,由县民政、残联部门和乡镇完整归档保存。具体应对照附件2XX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 (一)、组织领导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工
8、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表达。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城建、国土、林业、监察、审计、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县民政局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凭证齐全,手续合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工程预算决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方案,根
9、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城建局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县土地局按照建房规划优先安排和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县林业局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就近、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用材指标;县审计局要对施工决算进行审计,切实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县残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搞好总结验收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及档案工作。 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县上与责任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20x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保证建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监督与奖惩 加大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0、,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作用。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隐瞒或歪曲事实、违反公正、公平、公开原那么,不接受群众监督的;擅自改变已确定的危房改造对象或建房资金数量的;贪污、挪用、私分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的;有其他侵害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利益或国家利益行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内容总结(1)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由于连续遭受多种自然灾害,全县农村牧区造成大量危房(2)(三)、坚持近期恢复改造与长远抗灾减灾相结合、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那么(3)(六)、坚持区域性、重点性、整合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分配原那么(4)3、建房对象确实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