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长效机制制度汇编 党建长效机制制度汇编 目录 1、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2、党员活动日制度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5、党支部议事制度 6、党费收缴制度 7、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8、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9、开展党员制度 10、党员监督制度 11、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12、党组织生活制度 13、党员责任区制度 14、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二、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
2、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四、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方案、党员开展方案,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表达。 一、每月10日为党员活动日。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方案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
3、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根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 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有支部负责,在支部的领导下有步骤的进行,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前对党员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后提出意见,报告上级党组织。 二、评议内容 1、是否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思想。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坚决执行党
4、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4、是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奉献。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坚决抵抗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根本方法 1、学习教育,学习方法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 2、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3、民主评价,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或由支部组织党员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给予表彰,经
5、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提出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并整理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目的 为密切党群关系,加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完成党组织布署的各项任务。 二、要求 1、党员经常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2、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建议和批评。 3、联系、培养、考察积极分子。 三、本卷须知 1、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时,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2、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和催促。 3、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支部成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那么。委员之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那么。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决定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党支部做出决定后,委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四、严格遵守保密原那么。党支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
7、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五、团结一致,真抓实干。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那么,小事讲风格,团结一心,艰苦创业,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党费收缴制度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根底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 1、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
8、入在400元(含400元,下同)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者,交纳1.5%;800(税后)元以上至1500元者,交纳2%;1500(税后)元以上者,交纳3%。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
9、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季度向局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交情况。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一、明确指导思想。党员电化教育必须坚持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效劳,为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效劳,为提高党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工作能力效劳。 二、认真制订方案。根据党的建设和形势开展的需要,围绕党员教育的总体安排,认真制订电教工作方案,保证及时、有效地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建立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
10、实行专人负责,认真把好播放、收看的各个环节。播放前要事先通知,严格点名制度,播放后要组织讨论,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四、管好电教设备。支部指定的播放员要定期维护、保养电教设备,做到“五防、“两个不准,即防盗、防震、防潮、防火、防尘,不准转借、出租,不准用于营业。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表达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那么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
11、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工程,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根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党委。 开展党员制度 (一)教育培养积极分子制度 一、党支部要经常向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深入开展思想教育。 二、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 三、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积极分子的入党介绍人,
12、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四、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和教育。 五、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后,经支部讨论同意,报党委审批前方可列为开展对象。 六、对定为开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进行政审和培训,否那么不能作为开展对象。 (二)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开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根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开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根本情况。 三、公示以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设立举报箱或举报
13、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开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开展党员的手续。 (三)讨论票决制度 一、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讨论的根底上,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 二、应到会有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票决。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三、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 权三种。“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四、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
14、必须逐个讨论和票决。 五、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票决权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票决结果。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开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开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以下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的责任。 1、开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为到达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对党组织有其它欺骗行为的。 2、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未能认真履行对开展对象教育培养职责的;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开展对象情况、造成开展失误的。 3、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对象、预备党员、
15、正式党员确实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18个月的;没有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开展的。 5、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决议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 6、党支部成心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成心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 7、党委授意、
16、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内的;或成心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开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8、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开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开展党员工作程序的。 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追究开展对象责任,取消开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开展对象。 2、追究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成心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追究党支部责任,对支部书记、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党 员 监 督 制 度 为使广阔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