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审查意见书样 本 a危化工程审字(b)c号 d: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平安监督管理方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和XX省实施细那么(鲁安监发202339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ef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工程f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和现场情况)的审查,该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主要装置及其规模、工艺技术、产品和中间产品、原辅材料等),同意该建设工程通过f审查。 (平安条件审查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联系人: 联系 : (实施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
2、注: 1、a表示实施部门,填写实施部门的代字。如。XX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平安审查,填写“济安监。 2、b表示年份,填写实施审查的年份。 3、c表示序号,填写实施部门编制的序列号。 4、d表示建设工程平安审查的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5、e表示建设工程名称。 6、f表示建设工程三个阶段平安审查事项,分别填写“平安条件审查或者“平安设施设计审查或者“平安设施竣工验收。 7、平安条件审查意见书要抄送该建设工程所在地安监部门、负责该建设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的行政机关、承担该建设工程平安评价的机构。 8、平安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要抄送该建设工程所在地安监部门、平安设施设计单位。 9、平安设施竣工验收审查意见书要抄送该建设工程工商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该建设工程所在地安监部门、承担该建设工程平安评价的机构。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