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局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应重点保证执法用车。 2、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驾驶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每完成一次出车任务要及时返回,下班后和节假日无出车任务一律将车辆入库停放。未经大队领导批准,不准擅自出车办私事,不准私自外借车辆,下班时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餐馆及各类娱乐场所门前,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4、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执行出车任务时,驾驶员要听从用车人的指挥,不得无故刁难,而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 5、未经办公室同意,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车辆,当事者要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对违反规章制
2、度的驾驶员办公室有权对其停职,并拿出处理意见,对不称职的驾驶员可建议领导调整。 6、驾驶员要保护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维修、勤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美观,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二、维修管理1、需要维修的车辆要事先由办公室提出申请,审验后予以安排,对修理费用超过50元的要请示大队领导同意。 2、尽量实行定点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和费用合理。 3、修车、结帐都要有司机和办公室的共同签字。 三、油料管理1、合理确定每台车百公里耗油标准。按照行使里程、耗油标准,由办公室核发油票,派车人与管油票的同志分别办理手续,严格领用。外出期间有购置汽油的发票,要有大队领导严格审批。 2、办公室要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用油情况。 3、油料的购置要由办公室统一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