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进餐(饮)场所卫生许可告知书 XX县区卫生局对进餐(饮)场所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那么 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 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方法 7、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1996)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 9、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 2023、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标准(gb/t17220-1998) 二、许可条件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
2、的设置应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标准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 1、餐厅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2、各类进餐(饮)场所内必须设洗手间。食(餐)具应执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规定。 3、供应的饮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4、餐厅每个座椅平均占地面积不得低于1.85m2。 5、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要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6、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7、根据餐厅席位数,在隐蔽地带
3、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洗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应有单独排风系统。 8、餐厅应有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害的措施,应严格执行全国爱卫会除四害的考核规定。 (二)经营场所内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工程应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标准(gb/t17220-1998)的规定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应当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前方可上岗工作。 (四)经营场所管理者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三、许可办理 (一)受理材料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4、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场所房产证及(或)房屋租赁合同;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建筑设计的卫生审核资料或经营场所的地形图、平面图、根底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5、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需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卫生验收许可书; 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7、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或评价报告; 9、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期限 经营者在递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书的同时,其余上述资料因故不能提供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交,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四、监督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未取得
5、卫生许可证,不得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2、申请人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应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检查,并在经营中遵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标准性文件的规定。 3、卫生监督机构将于经营者取得卫生许可证两个月内,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立即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到达卫生要求的,本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5、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处。 6、申请人假设需变更、补领、注销卫生许可证,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归档,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提交的材料应采用a4纸张;内容用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或使用修正液;字迹应清晰可辨,有的在符合条件的内打。 3、提交材料中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4、申请人对告知内容不明确的,请及时与本机关联系。联系 73176757317173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