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施工管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分法、建设工程平安管理条例和水上作业平安生产等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发包人对施工承包人的平安保卫工作的宏观控制和监督管理,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工程建设秩序,发包人与承包人特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一、乙方职责: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乙方工程负责人是平安施工、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要把平安施工、治安保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安保工作与主业工作同方案、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积极开展平安施工、治安保卫工作。2、认真落实并严格
2、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加强对所辖人员的法制和平安教育,预防案件或平安事故的发生。3、健全平安保卫组织,做到人员落实,活动正常,作用明显,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治安动态,并与甲方安保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有效地反映和处置各种治安事件或案件。4、认真开展日常和定期、不定期的平安及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平安防范能力。5、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工作,到达制度全、管理严、设施齐,岗位人员责任性强。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外地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人员管理必须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证件齐、登记申报及时。7、必须认真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施
3、工平安专项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平安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标准全体施工人员的行为,杜绝各类违章现象。8、确保必要的平安投入,包括保证各种施工设备完好,各项防护装置齐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等。9、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办理各项施工手续,必须办理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手续,并按施工现场管理要求进行施工。10、水上施工作业应遵循现行国家规定的水上作业施工相关管理规定,严禁超载或违反水上施工平安管理规定。11、不发生平安责任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破坏生产设施事件;不发生火灾、爆炸、水上违章施工作业、交通违章等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职工违法犯罪。12、积极参加甲方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安保检查和
4、各项治安专项活动,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13、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等有关平安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对于甲方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14、对甲方违反平安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进。15、当乙方出现平安、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在甲方认为确定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施工。16、乙方施工人员应在所处施工区域、水上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前方准继续
5、施工。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水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到达符合平安要求和处于平安状况,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7、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8、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电气、机械、水上施工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伤亡)和发生不平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蔼后处理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程度对以方进行处分,罚款从平安担保金中扣除。19、按本工程工程的不同施工内容,在开工前采用甲方提供的平安评价报告书进行平安评价,完成平安评价后,及时将平安评价报告书送交甲方审核批准。20、乙方承诺以本合同价款的3%作为平安担保金,在工程进行期间,当出现平安、保卫违规情况或发生平安、保卫事故等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信誉损失的,甲方据实计算扣款额,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予以扣除,累计扣款总额如超过本合同价款的3%,超出部份乙方仍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