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开展机制研究 目前,我国军民融合“民参军存在市场壁垒、信息壁垒、程序壁垒等问题(郭叶波等,2023),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军民融合的深度开展。国外军民融合市场化程度较高,政府通过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建设与法律体系完善,提高了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的积极性,解决了民企参军的市场、信息、程序等壁垒问题,扩大了民营经济成分占比(金一南,2023)。国内对于“民参军的研究主要围绕开展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开展,缺乏对“民参军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民参军企业属于科技型企业,具备科技型企业的属性,融资问题是影响其开展的重要因素。美国等兴旺国家通过政策性金融和兴旺的资本市场解决了“民参军企业融资问
2、题(周全等,2023)。目前国内民参军企业相对国有军工企业规模小、融资难、风险高(闫畅,2023),参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仍然是银行贷款(陈平等,2023),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科技金融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新事物,为现代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灵活度更高的金融效劳,能够解决“民参军企业在参与军民融合开展中存在的资金问题,实现科技金融与军民融合协同开展。2023年科技部及军委联合发布“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开展专项规划,为科技金融与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民参军企业是军民融合的重要主体,只有打破“民参军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存在的市场、信息、程序等壁垒问题,解决其资金问题,才能提
3、升军民融合开展的深度。目前国内关于科技金融支持军民融合的研究成果较少,关于科技金融支持“民参军企业开展的相关研究根本属于空白。鉴于此,本文在研究科技金融助力“民参军企业必要性的根底上,对兴旺国家支持军工企业开展典型模式进行研究,指出我国“民参军企业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基于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实践,提出科技金融支持“民参军企业开展机制,为科技金融与军民融合协同开展、科技金融促进“民参军企业开展提供理论支撑与现实支持。 一、科技金融支持“民参军企业的时代内涵 (一)国家创新战略的政策要求。中国经济开展进入新常态,想要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开展,必须进行经济开展引擎转换及产业结构调整。20
4、23年从国家层面确定了创新驱动开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创新能力是决定一个国家未来开展的动力与综合实力,只有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深化改革才能突破瓶颈。实施创新驱动开展战略,要求深化军民融合,建立健全的军民融合创新体系,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实现军民科技共享(黄朝峰等,2023)。民营企业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奉献了70%的技术创新,需要有相匹配的科技金融效劳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才能保障科技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实现国家科技创新与经济开展的统筹开展。2023年发布的“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开展专项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
5、力建设,探索科技军民融合金融效劳模式,鼓励金融创新效劳科技军民融合,建立政府、军工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为主体多层次全方位金融效劳体系,为军民科技创新协同开展提供相匹配的融资需求效劳。 (二)科技金融创新开展的时代要求。经济下行压力趋大背景下,科技创新是支持改革深化,为经济开展更换引擎、增加动力的重要途径。金融创新是当前经济开展的重要领域,以金融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开展,是国家改革开展的重要内容和现实需求。科技金融作为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开展的金融效劳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开展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目前科技金融以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多层次融资渠道构
6、建、财政政策支持等模式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开展提供融资效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型科技企业资金短缺问题。“民参军企业作为科技型企业的一局部,因为其参与科技创新及产业开展的特殊性,与其他科技型民营企业相比融资更为困难。在军民融合背景下,探索科技金融创新方式,通过科技金融制度创新、效率提高、规模扩大、结构调整,可以为“民参军科技型企业提供更为有效的金融效劳,促进军民融合的深度开展,实现科技金融创新与“民参军科技型企业的协同开展。具体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 (三)“民参军企业创新开展的现实需求。“民参军科技型企业是军民融合深度开展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军民融合战略中军民技术双向转化的重要载体,是国家
7、创新驱动开展战略实施的主体之一。“民参军科技型企业的开展关乎国防科技建设和社会经济开展。由于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制度不健全,使得融资问题成为阻碍科技型企业开展来源于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开展战略纲要。的“老大难问题,也严重阻碍了科技创新开展(邓冰武,2023)。“民参军科技型企业创业创新,资金投入大、研发风险高、可抵押资产少,抗风险能力薄弱,需要专项金融效劳,科技金融作为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开展的新型金融效劳模式,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这些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复制到军民融合产业开展领域。为更好地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开展,提升科技金融对军民融合产业开展的有效支持,有
8、必要根据民参军企业生命开展周期所需资金支持(如上表),探索科技金融与军民融合结合的途径。 二、国外科技金融支持军工企业模式分析 (一)美国模式。美国在冷战时期不断进行军民融合的尝试,冷战结束之后,为解决武器装备市场产能过剩和国防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扩大的问题,美国通过不断出台支持军民融合开展政策,大力支持军民两用技术的研发,正式开始军民融合开展。1994年,美国出台联邦采购精简化法案,废除55条并修改175条相关条文,简化采购合同程序,允许国防采购部门与非军火商直接合作,鼓励民营力量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同年发布标准与标准:办事的新方法,在严格控制军用品标准使用的条件下,鼓励采用民用标准,降低民企参军
9、标准。此后美国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机制,实现了经济与国防科技建设的良性开展,其中民营力量是美国军民融合实现重大突破的关键因素。由于依靠国防经费支出无法满足美国军民融合产业开展需求,美国利用其完善的市场与资本机制实现了对军工企业的支持,开展“军民一体化模式。美国政府通过公共科技金融与市场科技金融两种模式为本国军民融合开展提供支持,其中公共科技金融以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形式支持军工企业开展。美国国防部成立高级研究方案局(darX8259;pa),每年投入国防总研发费用的4%6%支持军民两用技术的研发,同时设立小企业创新研究方案(sbir)、小企业技术转移方案(sttr)和快速创新基金(
10、rif)。sbir年度方案投资约2023亿美元,sttr年度投资方案约1.12亿美元,rif主要资助sttr第二阶段的企业,20232023年共资助14亿美元(已停止资助),sbir主要资助空军及海军两个部门,占据每年资助资金的60%。其中sbir/sttr资助海军创新方案运行程序见图2。美国的公共科技金融还使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手段支持参军民企。为了鼓励风险资本积极参与军民融合产业开展,美国政府通过税收减免、税收优惠和风险分担支持投资参与军民融合。比方对风险投资总金额的60%免税,总金额的40%只征收50%的所得税,成立的小企业管理局(sba)为风险资本提供投资总额80%的担保比
11、例,有效吸引了民间资本。美国的市场科技金融利用兴旺的商业资本市场,包括风险投资体系、完善的信贷担保体系、灵活的债券市场等,帮助军工企业融资。小企业管理局(sba)对参军中小民企提供直接贷款、协调贷款、担保贷款,帮助中小企业获取融资。财团与企业“联姻的科技金融融资机制使得美国出现了波音、雷神、洛克希德X8226;马丁、通用动力、诺思罗普X8226;格鲁曼等上市军工民营企业,这些企业是美国军民融合的主力军。这些企业的股东包括先锋集团、道富集团、摩根财团等控制美国主要金融机构和基金的财团,这些财团凭借自身资本管理及运作的丰富经验帮助美国军工企业获取大量订单,促进高新技术开展,为机构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
12、报,使得财团和企业之间形成紧密的利益循环体(张雪梅,2023)。在1996年之后,美国政府不断通过成立商业技术转移办公室(ctto)等相关机构去解决“民参军企业风险投资需求,创新军民融合风险投资方式。在资本市场上,通过股权众筹的方式,实现社会资金向军工企业的投入;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军民融合资产证券化。2022202223年美国四大军工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银行贷款占比分别为70.5%、26.75%、2.75%。债券融资的方式满足了军工企业融资和不影响股权的现实需求,得到军工企业的青睐。绿色信贷abs作为一种可交易证券资产,具备分散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的作用,在美国军民融合企业债券融资中占据
13、较高的比例,20222023年期间一直保持35%的占比(周全、程向阳,2023)。 (二)日本模式。由于受到战后协议的限制,日本无法拥有专属的国有军工企业,日本的国防科技研发主要由民营企业承担。通过这种“寓军于民的开展模式,日本逐渐建成以三菱重工、川崎、日本制刚等军工企业为支撑的国防科技研发体系。战后协议的限制使得日本重视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展,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军民两用技术的研发,日本不断完善民企参军相关法律体系,在科技金融方面通过财政补贴、制定金融优惠政策、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构建国际金融投资体系等形式,支持国内军工企业的开展,形成了日本军工领域科技金融引导机制(见图3)。在科技金融政策体系下
14、,日本的三菱、川崎、nec等军工企业得到了大量的研发经费补贴及军工订单,保证其在军民两用高新技术研发领域的不断开展,提高国际竞争力。2023年三菱重工及川崎重工在军品收入方面分别到达36.7亿美元、17.3亿美元,占据自身总收入的2023%以上。为了鼓励军民融合产业开展,吸引大量中小型科技企业参与到军民融合产业开展中,日本通过金融倾斜政策对参与军工产业的民企实施金融优惠,为中小科技企业减免研发经费多达6%,不断拓宽参军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日本特别注重从欧美兴旺国家进行高新技术的引进及科技研发的合作。通过与国外进行技术研发合作,不仅提升了日本的军工生产水平与军民融合水平,也为日本引进了大量的国际
15、投资,进一步完善了日本军民融合科技金融体系,实现了日本军民融合与社会经济有效融合与协调开展。总体来说,日本的金融支持以政策金融为主。 (三)俄罗斯模式。与日本“以民促军的军民融合开展战略不同,俄罗斯是典型的军工国有制国家。冷战结束之后,俄罗斯对于军工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意识到将军工行业开展与经济建设结合到一起的重要性,开始改变国有单一的军工企业开展模式,对国有军工企业采取股份制、私有化改革,激发军工行业活力。俄罗斯以“军转民为主,通过“军转民促进“民参军的方式开展军民融合,同时进行军工行业体制改革,为提高军民融合质量,不断完善军民融合相关法律,加强金融对军工行业的支持。进入21世纪,面对军工行
16、业资金短缺的短板,俄罗斯加大对军民融合的财政及金融支持。在财政扶持方面,从原有众多军工企业中选出500家左右,推出“民用技术重点领域的研发方案“高校和根底研究集成的国家支持方案“俄罗斯电子技术开展方案“国防工业改组和军转民方案“国际热核反响堆及其研发支持方案,进行政策重点扶持。2022年对于研发军民两用技术的军工企业免除4%的营业税;2022年底将增值税从17%降到15%,将利润所得税从35%降到30%;202223年采取出口返税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了参军企业的本钱,提高了参军民企的利润率,促进了本国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展。俄罗斯于1998年成立了国防工业金融改革委员会,根据军工企业的性质,对军工企业实施不同的金融支持政策,同时支持建立“军工金融一体化集团。资产证券化为俄罗斯军工行业开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有效支撑了军工企业私有化进程。采取政府财政拨款的方式支持军工企业开展重大根底科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