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财政局副局长在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会上的发言 市财政局副局长在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会上的发言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人口普查工作,施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确保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事关经济社会开展的一件大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查清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人们居住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规划,实现可持续开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财政部门将统一思想认
2、识,积极支持和参与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我市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经费保障工作 省财政厅和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已联合下发关于贯彻省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抓紧落实人口普查经费的通知,就人口普查经费提出2项具体要求: 1、市级普查经费按本行政区内人口人均原那么上不低于1.5元测算预算;县(市、区)级按人均不低于3元预算,其中2023年度经费应不低于总预算的70%。 2、根据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招聘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至少需要工作45天,工作期间每人每月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450元,各级财政部门予以安排和落实。财政部门将按照人均标准,按要求将普查工作经费和“两员报
3、酬提出意见,分年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工作进度及要求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及时到位。 三、加强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在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同时,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普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那么,保证普查经费用到实处。根据普查进度和工作实际需求安排支出,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使用资金。在各种普查物资的准备上,精打细算,尽量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必需补充、购置的,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普查完成后,财政部门对普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志们,今年是第六次人口普查最关键的一年。我们财政部门将在当地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为搞好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作出应有的努力。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