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规划局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监察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使学习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把握现代化专业学问的技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加竞争力量,培育效劳精品,努力创立一个学习型、文化型、专业型、创新型的团队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形式 (一)局机关集中学习。参与局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的内容、成员、时间及学习地点由局办公室统一支配。 (二)大队集中学习。大队每月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两次,学习时间不作统一规定,由大队依据工作状况自行支配。全体人员要依据大队集中学习的规划支配和要求乐观参与,要做到学习有记录本和个人学习笔记。 (三
2、)个人自学。大队每一位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加学习的紧迫意识、忧患意识、争先意识,广泛涉猎各方面领域,扩高校问面,要自己支配时间,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学习有规划、有重点、成系统。 二、学习内容 (一)理论学习。每一次的集中学习都要明确一个主题,学习时主要围绕这一主题进行沟通、开放争辩。主要学习内容为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时事政策和法律学问、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政策学问;同时,还要依据形势的进展和工作需求,准时支配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报刊重要文章等。 (二)业务学习。要加强对城乡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等业务学问的学习,广泛阅读和认真学习各
3、类有关业务方面的书籍和报刊资料,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在规划监察工作业务方面成为行家里手。 (三)文件学习。发挥文件作为学习载体的作用,对各级下发的文件,每位同志都应认真阅读,深刻理解,并严格执行。 (四)书目学习。开展“好书大家读活动,大队每季度向大家推举一本好书,供大家进行精读学习。 (五)培训学习。全体人员要依据上级的要求,乐观参与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班;认真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考核、竞赛,并努力取得良好成果。 三、学习要求及考核 (一)学习要求。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学习的纪律或规定,自觉增加学习意识,按时参与各类学习。集中学习要有学习记录,主要记载每次学习争辩的时间、地点、学习争辩的主要内容和发言状况。个人要有学习笔记,主要记录个人心得体会、争辩发言提纲和听取辅导等内容。 (二)学习考核。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理论和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使学习成为工作的先导。全体人员每年都要在认真学习的根底上,结合工作实际撰写1-2篇心得体会文章。大队将把理论学习状况,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