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中的人身平安和健康,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给员工配发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以标准我公司平安生产工作标准化。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劳动者防护用品实施方案、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3工作程序 3.1生产部门负责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采购方案,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3.2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方案,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保管和发放。购置防护用品
2、必须到有合格资质的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到达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平安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并能提供其他的质量证明文件。 3.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置防护用品的资金,对采购防护用品经费须凭生产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3.4各部门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同时,各部门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那么,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催促正确佩戴,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平安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3.5品管部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3.6生产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