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应急救援工作现状和实际需要,就组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构建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到2023年底根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处置快速、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的要求,具体建设目标与进度是: 1.到202223年底,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完成。 2.到2023年底
2、,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各镇(开发区)、重点企业等基层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救援能力根本满足全区及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二)主要任务 1.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任务。研究决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事项,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政府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灾害或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2.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主要任务。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地震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事故、恐怖袭击和群众遇险等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
3、灾害、森林灾害、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队伍建设 (一)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主任)担任指挥,区应急办主任、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和公安、安监分管局长担任副指挥,成员单位由区应急办、公安、消防、安监、建设交通、人武、人防、卫生、发改经贸、环保、财政、劳动保障、民政、工商、质量技监、水利、农林、广电、外宣中心、科技、电力、电信以及相关部门组成,并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适时调整充实。 (二)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区政府依托公安消防大队组建区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形成以公
4、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它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当地各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2.区有关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处置相应突发事件的特点,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的针对性。 三、制度建设 (一)应急响应联动制度 1.应急事故接处警。区各类灾害事故的接处警依托市公安局12023指挥中心和区公安分局12023指挥中心,区公安分局12023指挥中心接到各类灾害事故的报警后及时向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调派相应力量进行现场处置。 2.救援力量调派。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要求,按照分级响应的原那么,实行信息报送和力量调派。区综合应急
5、救援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力量调派工作,由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进行通知、联络、调派,各成员单位在接警后,必须按预案、有关规定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指派相应人员携装备,到场参与处置。 3.救援物资调用。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由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调集包括战勤保障中心的各类救援物资和全区范围内日常储藏的各类生活及其他相应物资。 4.现场组织指挥。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事件,由区领导负总责;区领导未到场时,预案制订部门负责人是现场总指挥。较大级别以下的突发事件,在政府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由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行统一指挥或由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定部门(预案制订部门或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
6、中心成员单位)实施现场指挥,组织开展灾害或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二)例会制度 1.联席会议。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决定全区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问题,部署各类应急救援重点工作。 2.专家小组会议。由区级各类事故专家小组成员参加,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主要是交流经验、研究工作形势、探讨处置方法,为处置工作决策和指挥中心的临场指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案例研讨评估制度。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家小组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按需要召开针对特定事故处置的评估会议,为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不断积累经验。 (三)演练和培训制度 1
7、.演练制度。按照预案,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联动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处置的实战能力和处置水平。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预案和实际需要,有方案地组织各类专业演练。同时根据演练和救援工作需要,每年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相关预案。 2.培训制度。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每年一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军事素质、专业救助、综合救援等有关科目的培训,提高救援理论和专业技术与技战水平。同时积极选送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加强区域间交流学习,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四)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储藏管理调用制度
8、 1.储藏模式。全区的应急救援物资储藏,按照“统一管理和“集中、分散储藏相结合的模式,以消防大队为依托,筹建区综合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区综合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对专用应急救援物资、重要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各类专业车辆等进行储藏和应急保障;其他区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分散储藏各类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和生产生活物资。 2.管理模式。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综合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负责协调全区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的日常管理和战时保障。由区综合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和其他区级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储藏的应急救援相关物资情况,进行分工录入,由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区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心备案,实行动态化统一管理。 3.
9、调用模式。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由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调集包括战勤保障中心的各类救援物资和全区范围内日常储藏的各类生产生活物质及其他相应救援器材装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用。 (五)检查考评制度 1.检查考核方式。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对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和区级联动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考评,并作为检验各镇(开发区)和各联动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 2.检查考核内容。主要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物质储藏、联动响应、救援处置及经费保障等方面。 四、保障措施 (一)基地建设保障 1.
10、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以区消防训练基地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构建区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落实相应经费保障,增加应急训练设施及其他必备物质,以承担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相关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年度培训方案,按方案落实培训任务。 2.综合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基地建设。在现有消防大队的根底上,着眼长远,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保障基地营房、场地建设,按省、市下达的标准储藏各类综合应急保障物质,进一步构建标准化的综合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基地,逐步实现各类救援器材、装备、车辆和物质储藏基地化、规模化、集中化、标准化的“四化保障模式。 (二)装备建设保障 1.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建设,根据省、市下达
11、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通用标准,结合区灾害事故类型特点,综合考虑财力和实际需求,合理统筹装备配备,强化攻坚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分阶段逐步完善。 2.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战勤保障,依托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加强对专用应急物质、重要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生活必需品的储藏与保障,确保应急救援任务顺利实施,具体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标准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分步施行。 (三)经费保障 1.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 2.区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总体上应与我区社会经济开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 3.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因担负综合应急任务而产生的培训经费、作战补助、执勤补贴、意外保险等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