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环境管理现场检查细那么 为落实平安与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平安生产管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订本细那么。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平安、环境管理现场检查。 第二条 平安生产部负责全公司的各级平安、环境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各生产单位及工程部负责所属部门的平安、环境管理现场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平安生产部组织实施公司级季度联合检查及日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公司通报。 (二)生产单位组织实施对所属工程部的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通报。 (三)工程部组织实施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部通报。 (四)工程部专(兼)职平安员实施日巡检查,现场制止、纠正违章;
2、发现、排除隐患。 (五)机(队)长或带班负责人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平安和环境隐患的自我检查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其作业场区的平安及环境状况、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分包及租赁方负责人应进行平安和环境隐患的自我检查工作。 (六)各级管理部门还应根据平安及环境管理的需要,组织实施专业性、季节性及节假日等专项检查。 第三条 各级平安、环境管理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件事故处理等。包括: (一)检查各级管理者的平安生产、环境保护意识,如对平安生产、保护环境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把员工的平安健康和保护环境放在第一位,是否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等。特别应对平安生产
3、、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熟悉掌握情况及贯彻执行力度进行严格检查。 (二)检查平安生产、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平安生产、环境管理责任制;平安生产、环境管理组织保证体系;平安生产、环境管理目标建设,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度是否健全。检查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履行了平安生产、环境管理职责;平安生产、环境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员工参与平安生产、环境管理活动程度等。 (三)检查应深入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作业条件、施工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平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具体内容应包括: 1.现场平安环境管理书面交底内容,培训教育方式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2.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以及对外宣传等。 3.临时用电系统和设
4、施的合规、有效性等。 4.现场人员“四宝佩带保护及“三违行为情况等 5.现场平安防护设施如。坑边、孔口、平台面板、围栏、上下通道、燃料储存与使用、泥浆排放及平安警示标志有效性、完整齐全程度等。 6.设备、机具平安防护装置的齐全有效性等。 7.抽检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过程及活动等。 8.预防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防护措施情况;锅炉、受压容器、气瓶的平安运转使用情况;易燃易爆物质的贮存和使用情况等。 9.是否进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的宣传等,现场文明施工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四)检查各级管理者对各类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组织处理。在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草率处理的事故,要重新组织处理,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 各级平安生产、环境管理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重点,做到“五定即:定重点排查内容和方式、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被检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及时反响整改结果。 第六条 检查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及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隐患时,检查人员有权要求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前方可恢复施工。 第七条 凡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根据管理人员工作过失责任追究方法追究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第八条 各级平安、环境管理检查应
6、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各类检查表,并及时进行汇总、总结、分析、通报。 第九条 本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秉承“管生产必须管平安原那么,坚持“零事故目标管理要求,明确各级施工生产平安的主体责任,实施施工生产平安预防措施,保障员工施工生产平安健康,根据国家平安生产法规、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平安机构及人员配备 第一条 公司平安生产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那么,平安生产组织体系由公司、生产单位、工程经理部三个管理层次构成。 公司设立平安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平安生产总体协调工作,平安生产部履行安委会日常管理职能,负责全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 各生产单位设立平安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并设置平安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平安管理岗位人员,履行本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能,负责平安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 工程工程部成立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并根据生产规模设置专职(兼职)平安员,协助工程经理部抓好本工程平安生产管控工作。 第二章 平安生产组织保证体系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