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局领导干部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试行)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就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特制定以下监督制度。 一、监督对象、内容及方式 1、监督对象:局党组成员和副处级领导干部、本局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重点是县处级干部。 2、监督内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心保持全都的状况;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廉政勤政状况;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专项制度的模范作用状况。 3、监督方式:一是党组和局领导集体内部的监督;二是领导对被领导的监督;三是党外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监督职责
2、 (一)局党组的监督职责 局党组依据职能,指导局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监督,并了解群众对各科室、中心的党员干部的意见,准时向局党组反映状况和问题。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参与组织生活状况的检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将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与支部生活状况,在支部大会上通报。二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对党组成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将征求的群众意见会前要照实向党组书记报告。对群众意见较大或反映有重要问题的党员干部,党组书记应亲自做工作,做好会前预备工作。党组成员要依据会议议题,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及廉洁自律方面的实际,
3、写动身言提纲,并开展谈心活动。因故不能参与会议者,应针对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和生活会上提出来的主要问题,争辩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向党外群众反响。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状况,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状况、会议记录、征求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措施要准时报送上级党组织。三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制度的落实。着重抓好个人自查自纠、群众评议、组织审查、半年进行一次局党风廉政建设检查。 (二)党支部的监督职责 党支部侧重抓好经常性的监督,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具体监督内容为:1、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工作状况汇报。2、组织好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催促
4、党员干部乐观参与评议,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3、按时缴纳党费。4、依据上级布置,催促党小组开好小组生活会。会前要准时通知党员干部做好预备,准时参与。要求党员干部在生活会上比照党员权利、义务,照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状况,乐观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活动。5、定期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支部决议的状况,并照实向党员干部转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制度 局党组、支部要切实负起对所属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制。局党组成员依据分工做好对所分管科、室、中心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 要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的谈话提示制度,觉察党员干部有缺点错误或听到群众对其有反映,应准时找本人谈话,进行批判关心,提出告诫,使其警省,留意防微杜渐。局党组成员要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布置业务工作时,要提出纪律要求,检查业务工作完成状况时,要听取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汇报。要重视党员干部反映的意见,并留意抓好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