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期顺延申请书 神华国能焦作电厂: 我单位承建贵公司焦作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2x660mw超超临界机组厂外补充水管道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该工程合同中第三条约定,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1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我单位实际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有发包方书面通知依据)。因为种种原因(非承包方原因造成)该工程没能按合同约定完工,故不能用该合同第十条35.2内容进行考核我单位(按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处分202300元)。影响工程工期的原因如下: 1、阻工:百姓阻挠施工相当严重,几乎天天有阻工,协调非常困难,致
2、使施工严重滞后,造成工期延缓的重要原因; 2、由于发包方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工作面,加上施工线路发生变化,大多工作面都在老百姓的田地,发包方不能及时满足老百姓赔付的要求,严重阻挠施工,影响施工和工期; 3、施工沿线涉及老百姓祖坟、树苗、果苗、绿化树木的局部赔偿不到位,也严重影响施工和进度; 4、施工沿线过省道、县道、大文案立交、铁路、光缆、电力电缆、燃气管道、穿越东湖的协调工作没有及时完成,影响了施工和进度; 5、管线的延长和局部地段的改线延长,也增加了施工时间; 6、沿途障碍物、门面房门前、市场门前的住户由于赔付原因老百姓目前还在阻挠施工;我公司主动配合发包方协调办协调影响施工的人员和单位的关系,有了明显的施工进度并垫付了大笔资金。 综合上述种种原因,我公司特向发包方申请顺延工期的时间为以实际完成日期为竣工日期。 工程部经理:马建民 XX省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5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