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稳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决定利用今冬明春时间,再次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切实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主要道路、集镇、河道、村庄为重点,以去除垃圾堆积物、清理乱搭乱建、去除河道漂浮物和迁平坟还田为主要内容。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统一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本实现农村环境净化、绿化、美化。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清理,即清理垃圾、清理堆积物、清理河道漂浮物及杂草、清理违章搭建和违规广告以及
2、乱贴乱画、去除破旧空关房。二是刷白,即对主要道路沿线房屋、树木刷白。三是整顿,即整治公路沿线河塘,整治市容市貌和秩序,整治破损墙面、路面,提升集镇和道路绿化水平。四是管护,即落实管护措施,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在全面整治的根底上,突出道路沿线、集镇、重点村庄、河塘四个重点区域。具体要求是: 1.道路沿线。对国道、省道、县镇道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50米范围进行整治,主要去除垃圾、堆积物;撤除违章搭建及破旧空关房;修复破损墙面,房屋统一刷白;修整破损路面;去除违规广告牌、乱贴乱画和占道摊点;扶正歪斜树木、去除断木残枝、树木统一刷白;迁平高速公路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坟墓。 2.集镇。
3、主要撤除各类违章搭建、违法户外广告,去除垃圾、乱贴乱画。对主干道两侧,标准店招店牌,整治流动摊点,统一车辆停放,整修沿街绿化,修复街道破损路面,强化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日产日清管理。对集镇内河道,去除河岸垃圾、河面漂浮物及水生杂草等。加强集镇企业达标排放和居民生活污水排放管理。 3.村庄。对全县规划保存的村庄进行整治。主要去除村庄内垃圾、乱堆乱放、河面漂浮物及杂草,整治村庄道路,积极推行改水、改厕、改厨。对集中居住区实行村庄景观绿化,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4.河塘。主要对国道、省道、县镇道路、高速公路沿线目击范围内的河塘,按照“撤除坝埂、疏通水系、去除垃圾、清理
4、杂物、整理河坡、净化水面的要求,全面实施整治,到达水系畅通、坡面平整,河坡无垃圾、无堆积物,河面无漂浮物、无水生杂草。 通过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农村居住环境、生态环境以及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12月2023日)。召开全县发动部署会议,各镇(区)根据县统一部署要求,就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排出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召开发动部署会议。 2.集中整治阶段(12月2023日202223年1月30日)。各镇(区)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掀起整治农村环境的热潮,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3.考核验收阶段(202223年2月1日2月2023日)。县
5、组织人员对各镇(区)农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根据考核结果公布排名,对工作不力、整治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组织推进 县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羊维达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国佐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农工办、县农林局、水利局、环保局、卫生局、建设局、城管局、民政局、规划局、能源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催促和推进工作,确保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农工办,由唐广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顾元海、杨青、颜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环保局、卫生局各抽调1名同志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