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XX年度统战工作方案 2023年度统战工作方案2023年的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开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开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 好各项根底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 跨越开展目标而奠定环境根底。 一、继续协助党委做好“经济统战工作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23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 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 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提高效劳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开展现有非公经 济的根底上,积极引导非公有
2、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 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工程开展的跟踪效劳。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参加 商会,开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标准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开展特点发挥其在商 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 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二、深入基层切实做好宗教工作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 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效劳。在治 理取得成效的根底上,稳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 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 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 庙加强指导,防止滑坡。 三、重抓民族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开展经济,增加收 入。 四、扎实抓好党外人士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的 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 外干部学习党的十
4、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开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 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提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推荐有 能力的年轻干部尽早走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为国家的开展、富 强奉献自己的力量。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研,多方搜集社情民意,努力提高全乡 干群的统战意识。二要积极做好统战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宣传和推介石关的统战工作经验 和统战工作成绩。三要努力收集资料,删选有价值的统战信息,为上级统战、部门和乡党委 做好参谋。四要做好统战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乡的统战工作动态做到了然于胸。 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是继续探
5、索如何更好发挥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作用这一课题。进一步做好村级信息的 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中的新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 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组织乡统战干部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不断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篇二:2023年最新统战工作条例全文(完整版)2023年最新统战工作条例全文(完整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和标准统一战线工作,稳固和开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根底的,包括全体 社会主义劳动者
6、、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会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 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根底、扩大党的群众根底、稳固党的执政地位的 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7、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 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 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稳固和开展最广泛的爱国统 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效劳,为维护社 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平安开展利益效劳,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 全统一效劳。 第四条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是: (一)民主党派成员; (二)无党派人士; (三)党外知识分子; (四)少数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七)新的社会阶层
8、人士; (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十一)华侨、归侨及侨 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 表人士。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五条中央XX县区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组 织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党委,应当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 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有关人民团体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第六
9、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二)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催促检查 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考核的内容; (三)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 方案,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 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四)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五)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
10、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六)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 (七)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其他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参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 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 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七条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 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
11、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 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 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 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 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 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 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 宣传教育,联
12、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 工作。 (五)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效劳、引导、 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 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 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七)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 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
13、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 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九)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第八条统战部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一战线工作。统战部应当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支持配 合外事、对台、侨务、港澳等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
14、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 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 统战部副部长。 第十条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对统一战线贯彻落实 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催促检查。 第三章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第十一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中国 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根本方针。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参政党。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奉献和一定 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民主党派的根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