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针争做执法的模范 中央要求,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思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学习,解决自己在执法工作中的缺乏,争做执法的模范,为此作到: 一、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首先必须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开展教育
2、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表达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那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阔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根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效劳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效劳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的核心和精髓。 检察机关作为国
3、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开工作上下功夫,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效表达在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上来。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执法能力、标准执法行为、坚决改革方向、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对于检察机关来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开展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开展的必然要求。 三、应当
4、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现实执法理念存在的问题 1、在现实工作中还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护人权的问题 在办案中无视其保护人权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政法机关被简单地视为专政工具,甚至认为打击是第一位的,保护是第二位的。强调保障人权会对犯罪打击不力。在执法中人权意识淡薄,特权思想浓厚,随意抓人、捕人。习惯有罪推定,先入为主,重口供,轻其他证据。重从重从严,无视按照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针争做执法的模范第2页 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从宽从缓处理。 2、重实体法场,轻程序法 不少执法人员认为,只要查清实体问题,案件没有搞错,就是依法办案了,程序违法不算违法。有的办案手续不全,文书不标准;有
5、的不能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把握逮捕条件,以捕代侦;有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重实体,轻程序是造成司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的重要原因。从近年来处理的涉法上访问题看,很多执法过错都是出在程序不完善和不严格遵守程序上。 3、重办案数量,轻案件质量 即片面追求办案效率的政绩观,无视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与重打击犯罪轻保护人权执法理念一脉相承,并受工作评价标准、鼓励机制和利益驱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片面强调办案数量轻视执法质量,办案下指标,搞攀比,不该立案的立案,立凑数案,有的将经济纠纷当作刑事案件立案。 因此,现实执法理念存在的问题,也反衬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6、教育,就必须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为使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全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在查摆问题上下功夫,认认真真地按上级要求搞好对照检查。解决问题的原那么,进一步解决好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摆出的制约检察工作开展的执法水平不高,办案能力不强,执法观念陈旧,工作作风漂浮等问题。要按照分院“面对奖牌找差距活动中确定的“四个对照的要求,进一步查摆和反思单位、部门和个人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队伍素质、案件质量、执法思想、执法作风和“三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乏。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要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使自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