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国土资源局年度土地供应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年度土地供应方案为全面贯彻依法合理使用土地,保护耕地的原那么,积极推进永年迅速融入都市格局、实现一体化开展,切实加强土地调控,落实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编制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2223117号),结合我县2023年的经济社会开展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土地供应分析 (一)土地来源本年度可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在122.7333公顷左右,其土地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1、往年批而未供建设用地; 2、结合往年土地利用年度方案,2023年可使用的方案指标; 3、新征用的存量建设用地。 (二)用途结构
2、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开展,保障建设用地依法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支持重大产业(工业)工程用地,兼顾其他工程全面开展的原那么。2023年土地供应方案总量122.7333公顷中,工矿仓储用地80公顷,商服用地2023公顷,住宅用地27.3333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6.8667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0.4666公顷。政策性住房用地和中小套型住房用地占住宅供应总量的70.001%。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保持土地储藏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3、,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供应总量的25%,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重点工程工程建设。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住房工程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不得超过7公顷;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继续保障根底设施、公共效劳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我县的城市承载能力和效劳能力。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用地供应,提高我县开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我县的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我县的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
4、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三)优先保证具有高效、节能、环保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县开展,推动经济开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标准件产业、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大产业工程落地;积极支持潜力大、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重点保障省市县重点工程的用地供应。 三、方案的执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23年度土地供应方案实施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供应方案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城乡规划局根据各乡(镇)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方案建议将年内拟供应
5、的住宅、公共设施、商服及工矿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方案地块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城乡规划局依据方案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制定方案修订方案,经县政府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方案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共同实施方案的联动机制。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要主动效劳,定期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方案的工程加快审批,推进方案实施。各乡(镇)政府xx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方案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方案的实施。三是加强方案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要及时汇总方案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方案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方案调整工作。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