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网络平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平安保护,特制定此制度。一、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平安。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以下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2、;(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安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四)成心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安。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五、主机房工作重地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六、没有指定管理人员的明确准许,电子数据处理中心使用的任何介质、文件材料或各种被保护口都不得带出计算机房。磁铁、私人的电动或电子设备、文件复印机、食品及饮料、香烟和吸烟用具等物品严禁带入计算机房。七、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平安工作,消防器材随时处于可用状态方便取用。电线和电器设置保持枯燥,防止漏电和短路。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和检查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