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安委办非煤矿山平安指导意见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上级要求和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年深化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平安开展理念,以稳固和加强非煤矿山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平安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为有效载体,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平安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和矿山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矿山平安根底工作,提高矿山本质平安
2、生产条件,切实解决影响平安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平安监管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落实平安治理措施和责任,提升矿山本质平安条件;防止发生生产平安事故,保持我市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平安监管机构,配齐配足平安监管人员,完善平安监管制度,落实平安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非煤矿山平安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平安监管效能,增强平安生产保障能力;开展平安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和技能;加强矿山和地质勘查工程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标准平安监管程序;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防范事故风
3、险和减少事故损失;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依法打击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各类矿山。 二、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机构建设,推进平安生产网格化监管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要认真履行非煤矿山平安生产监管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那么,加强对辖区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平安投入、监管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平安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各涉矿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特别是有地下矿山的镇办,应进一步调整充实矿山平安监管人员,配备矿山监管监察和执法所需的车辆和装备;推进平安生产网格化监管,建立起能够充分发挥监管
4、职能的基层矿山监管网络,及时排查并消除平安隐患,组织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有效防范各类矿山平安风险。 三、建立和完善平安管理制度、机构,切实落实矿山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 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健全、完善的平安生产责任制体系;矿山企业应重点制定完善平安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平安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平安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平安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平安生
5、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平安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准确及时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四、继续推进源头治本战略,提高矿山本质平安条件 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与“打非、治违结合,与“三同时审查结合,与许可管理结合,提高矿山本质平安条件。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和国土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盗采行为
6、,整顿违规生产矿山,保持平安生产高压态势。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矿山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力度,严把矿山平安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规模偏小、工艺设备老化等不具备法定平安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进入市场;要实施动态监管,敦促矿山企业依法组织矿山生产经营,不断保持和提高平安生产条件;要加大对现有矿山平安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对存在隐患的矿山,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再具备平安条件的,要依法关闭。要严格平安生产许可管理,加强矿山平安生产现状评价和评估工作,进一步标准程序,把平安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与平安评价、平安现状评估结合起来。 五、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推进企业持续改进 (一)开展巷探地质勘查工程平安专项治理。排
7、查掌握巷探地质勘查工程,建立平安设施情况根本档案。研究标准巷探地质勘查工程平安监管秩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目前已经备案的在探工程,一律限期补办审查手续,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和超期限、超工程量的探矿行为,持续改进我市地质勘查工程平安生产监管水平,提高勘查工程平安生产条件。 (二)继续开展采空区平安专项治理。采空区治理对于防止发生地表塌陷,减少地质灾害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国土部门要在采空区摸底排查的根底上,全面普查地下开采矿山采空区现状,特别是老旧采空区的分布情况。要建立起动态的采空区治理图示制度,全面清晰反映采空区的分布状况和工程最新掘进情况。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根据设计
8、和技术要求采取充填、加固支护、重点监护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消除采空区平安隐患。 (三)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以消除平安隐患、消灭小型尾矿库、标准尾矿库监管为主导方向,稳固尾矿库专项整治成果。在去年尾矿库治理的根底上对剩余废弃尾矿库进行再排查再治理,制定整改措施,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限期完成隐患治理;继续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尾矿库。严格尾矿库平安设施“三同时和平安生产许可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应履行平安设施“三同时审查,未依法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不得投入运行;服役期已满的尾矿库,运营企业应当履行闭库程序,有关部门要依法提请注销其平安生产许可证;在用尾矿库要
9、限期办理平安设施“三同时手续。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对库区水位、降水量、泄洪量、浸润线、水平和垂直位移等实施监测。 (四)深化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治理。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平安是矿山生产平安的关键环节之一,易发群死群伤事故。要在年提升运输系统平安专项检查整治的根底上,深化提升运输系统平安专项检查治理。要按照新公布的提升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标准标准和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统一要求,扩大检验检测范围;催促矿山企业加大提升设备平安设施平安管理力度,把提升运输系统平安管理措施做实做好。 六、加强和改进矿山平安技术管理,推进实施科技兴安 (一)建立和完善平安技术管理体系,及时解决平安生产技术问题。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地质
10、勘查单位、中型以上露天开采企业应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山平安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山必须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制定矿山年度灾害预防方案,严格制定并执行防治重大灾害事故的平安技术措施,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监测设备,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要定期组织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平安生产技术问题,着重分析矿山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采空区情况等,制定平安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根底资料,加强尾矿库、采空区、边坡等技术管理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平安生产。 (二)加
11、大平安科技投入,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加快矿山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矿山平安保障水平。 1.稳固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和露天采石场分台阶开采工艺工作成果,加强开采台阶要素检查,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露天采石场分台阶开采工艺与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开采设计审查和平安许可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动态监管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源头和生产过程平安监管,防止形成较大的平安隐患。 2.试点推广应用先进的尾矿库监测手段,采用包括现代通信手段在内的多种方法实施对尾矿库的监控,以实时、准确地反映库区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坝体隐患、预防发生事故,保障尾矿库平安运行。 3.试点应用矿山地下开采人员定位系统。在有条件的矿山试点推广井下人员定
12、位系统,以实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对下井平安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生险情时准确了解人员位置,及时取得联系,科学实施救援。 4.试点应用采空区岩音监控系统。在采空区顶板安装岩音报警系统,收集冒落岩石信息,进行声光报警预警,有效预测岩石冒落现象发生,为人员撤离赢得时间,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5.试点应用生产系统运行自动化和远程控制。在有较复杂生产系统的矿山,选择条件比较好的企业建立内部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供电、提升、通风、排水、压风等系统的自动化、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通过风质、风量等信息自动检测判断,消除事故隐患,以减少下井作业人员,保障平安生产,提高工作效率。 七、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
13、提高平安生产门槛 在现有工作机制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整顿标准矿产开发利用秩序工作的目标、责任和完成时限,在保护资源和标准开发秩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矿山平安生产门槛,鼓励有实力并且管理标准的矿山企业实施并购、参股,引导个体工商户逐步退出矿山经营,显著提高我市矿山企业平安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平安管理,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矿山企业应建立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现场检查的次数。地下矿山应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平安生产重点环节,催促加强现场管理。企业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
14、现场防治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安监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执法检查,标准执法工作。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要提高执法检查能力,标准执法检查行为,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分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 九、加强矿山平安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全
15、员平安培训工作。对新录用的地下矿山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平安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着下实习满4个月前方可独立上岗作业;新录用的露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平安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前方可上岗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及其有关部门要重视非煤矿山平安培训工作。要检查矿山企业落实全员培训情况,定期举办有关平安法律法规规定、平安知识和平安技能等平安生产培训班,组织涉矿基层政府平安分管领导、安监人员和矿山主要负责人、平安分管矿长、专职平安管理人员、采掘施工队伍负责人等矿山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各矿山监管人员、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技能。 十、加强矿山平安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平安监管效能 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及其安监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制定鼓励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支撑体系四项建设,用两年时间显著提高平安监管效能。一是培育非煤矿山平安生产技术支撑机构。要广泛吸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资源,充分利用平安评价、检测检验、平安培训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在事故调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效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