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租赁协议书土地流转租赁协议书 甲方:三塔集镇周赵村民委员会 乙方:周赵村许庄村民组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 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解决村民就 业和开展村集体经济问题,甲方决定租用乙方位于许庄村民组南侧的老宅基地,兴办一食品加工企业,租用面积为 亩,甲方每年按每亩 元支付给乙方土地租赁费,支付时间为每个租赁年的起始之日。 二、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7日内,乙方负责将该被租赁地 块的附着物去除干净,甲方按颍州区集体土地征收附着物补偿标准,对乙方被去除的附着物予以补偿。乙方土地附着物中的农作物如成熟可收获,甲方不予补偿。 三、 本协议约定,土地租赁期暂定为 年,即2023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租赁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约,每年租赁费按当地土地租赁费均价计算。 四、 甲方建设的工厂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优先录用乙方劳动 力就业,乙方确保在甲方企业建设及运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制造阻力和影响,并确保被租赁土地与任何第三方无任何纠纷,不得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五、 如遇政府征用土地时,土地权属依然归乙方所有,地面 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 方:周赵村民委员会 盖章 乙 方: 年 月 日